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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霍山县推进竹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征集单位:霍山县林业局征集时间:[ 2020-11-20 00:00 ] 至 [ 2020-12-19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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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林业局起草了《关于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拟于近期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以县政府文件下发。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112020201219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登录霍山县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https://www.ahhuoshan.gov.cn/zmhd/yjzjk/index.html)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霍山县新政务区林业大厦五楼霍山县林业局林竹产业发展中心(邮编:2372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hszcyfzj@163.com。

三|、联系人:刘礼平,联系电话: 0564- -5227155

  附件: 《关于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

《关于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关于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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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渠道
0564- -5227155
来信来访渠道
霍山县林业局林竹产业发展中心(县林业局513室)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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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0年12月25日 18时20分

我局对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1219日面向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征求意见,此后林竹产业发展中心完成了对征求意见稿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并采纳了部分单位的意见。具体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第三条中第四小条第7项第五款原文:支持鼓励竹产业协会和其他组织申报、注册、认证全县统一的霍山冬笋、霍山竹笋和其他主导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修改建议:支持鼓励竹产业协会和其他组织申报、注册、认证全县统一的霍山冬笋、霍山竹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其他主导竹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此条意见已采纳。

文件












解读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发布要求,现将《霍山县推进竹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受诸多因素影响,我县竹产业发展徘徊不前,突出表现在笋竹加工制造业增长乏力、竹原材价格持续下跌、竹材采运成本持续刚性上升,竹林难以正常经营,全县竹农、笋竹加工经营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激增,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霍山县林业局起草了《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主要参考了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函)》(201910月)、浙江省林业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6月)(我省近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以及浙江省安吉县、福建省及其永安市、建瓯市,四川省、湖南省桃江县、本省广德县、金寨县等地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充分参考借鉴了《霍山县竹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霍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2017年)、《霍山县2020年工业及民营经济工作意见》、《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2018年)等相关政策。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在起草过程中了对部分笋竹重点企业、经营大户和重点毛竹乡镇开展了调研,初稿形成后,采取召集会议、专门汇报、政府网络信息公开、书面送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笋竹加工经营主体、竹产业重点乡镇政府和县直13个相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申请并通过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主攻二产、提升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发展思路,以加工制造业带动为主引擎,以创新发展为动力,突出笋材并重发展,实现“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亮三产、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巩固资源和全产业链意义上的“江北毛竹第一竹乡”的特殊地位和优势,扩大霍山竹产业影响力,推进霍山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推进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加工提质增效;二是谋划建设竹产业集聚区,发挥产业集聚效益;三是坚持笋材并重发展,提高竹林产出效益,“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效笋材两用林示范基地10000亩,发展竹林林下种植培育2000亩;四是建设竹林道路等基础设施,降低培育采运成本,“十四五”期间新建竹林运材道400公里;五是培育竹林规模经营主体,推进竹林有序流转;六是发展笋竹文化旅游、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五、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十二个方面

培育高效笋材两用林,每亩分别措施补助400800元;竹林林下种植中药材纳入中药产业奖补;修建竹林运材道,每公里补助4万元;培育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推进竹林流转,每亩补助140元,并准予办理经营权证;对笋竹加工业新扩建和技改等固定资产投入给予补助,总体按高于现行招商引资和工业与民营经济奖补、低于战新产业和中药产业的奖补标准,其中加工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达到100万元在现行奖补政策基础上增加3%;对竹材加工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12%补助;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15%补助;对竹笋加工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的给予8%补助,达到500万元的给予12%补助,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15%补助;鼓励企业对外推介、规模发展和“三品一标”等品牌创建;还包括加工用电执行农用电价、农机补贴、竹制品政府采购、科技推广培训等。

六、创新举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二产带动作用,推动竹产业积聚发展;二是推进修建竹林运材道,以降低笋竹采伐运输成本;二是突出笋材并重发展,以增加竹林产出;四是培育竹林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推动竹林流转,以实现竹林经营规模效益。

七、保障措施包括四个方面:

设立每年1000万元规模的县级竹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其中县财政安排700万元,林业局统筹300万元);对集聚区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及其排污权指标等要素保障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等。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尽快商财政等相关部门出台竹产业发展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推进竹产业发展,确保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