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征求各方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5月13日将《霍山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5月13日-6月11日。截止6月12日止,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现将意见反馈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意见采纳回复情况汇总
序号 |
征求意见对象 |
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1 |
社会公众 |
无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