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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价格领域乱象投诉举报的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6-18 08:32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根据霍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价格领域乱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为期4个月将的专项整治,重点规范殡葬、供水、供电、供气、银行等五大行业的价格行为。为开展好此次价格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县市场监督管理特就受理价格领域乱象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殡葬行业:违反《价格法》规定, 超标准收取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墓穴(墓位)费的;出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买强卖、捆绑销售、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二)供水行业:高于政府定价销售自来水,擅自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重复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 对明令取消、暂停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违反规定代收费用等行为。

(三)供气行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销售天然气的行为;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乱收费行为;对明令取消、暂停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行为。

(四)供电行业:擅自制定项目和标准并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在政府定价目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之外加收其它费用的行为;对明令取消、暂停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转供电环节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以及转供电环节以分摊共用设施用电等名义重复加收费用等行为。

(五)银行领域:不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严格执行各商业银行总行制定的市场调节价领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将国家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到位;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强制收费或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

二、受理方式

群众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邮件进行投诉举报,并交附有关证据。

联系人:张鹏、甄平;联系电话:1595649267813865757575

地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室

电子邮件:94496126@qq.com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6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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