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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县城管局局长石爱武解读《霍山县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办法》《霍山县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9-16 21:38 信息来源:霍山县政府办  字体:[  ]

《霍山县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办法》《霍山县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针对养犬乱象、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举报越来越多,由于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部门职责不清,群众举报得不到有效解决,反映强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为解决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问题,化解群众反映突出的焦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区环境。为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拟配套出台《霍山县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办法》《霍山县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研判和起草过程:7月份以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到金寨县、包河区及阜阳市进行实地学习调研,从县公安局和县环境生态环境     分局抽调两位同志负责综合整治前期筹备工作,草拟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草稿和《霍山县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办法》草案)《霍山县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草案),并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商征求意见。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于729日和814日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讨论整治方案,两个《办法》经县司法部门于824日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案。

四、工作目标通过出台《霍山县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办法》《霍山县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实现城区居民养犬限管结合、文明饲养、严格自律,规范有序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完善合规,达标排放全面提升城区文明程度。

五、主要任务规范区养犬管理实行职能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强制免疫相结合的原则公安部门负责规范养犬区域内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工作。县城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核发餐饮服务食品卫生等许可证件,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六、创新举措:犬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区内应持证养犬。同时对只登记管理、养犬条件、养犬规定、犬只销售、和违法养犬处罚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规范养犬提供了管理住所。餐饮油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不经过专用烟道排放或者经城市市政雨水、污水等管网排放油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

七、保障措施:落实流浪犬收容场所、办公设备和执法工具,配备捕犬的器具、餐饮油烟和噪声监测设备,相关经费由县财政负责保障。

八、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召开城区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组织专人深入到整治区域开展调查摸底,分类建好四类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底数明。一是建立居民养犬登记台账;二是建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及维护情况台账;三是建立噪音扰民问题台账;四是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科学安排时间节点,对所负责区域的“四类”问题台账和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九、本办法自2020年9月16日试行。


霍山县城管局          

2020年916


股室:霍山县城区综合环境整治办公室
负责人:陈生
联系电话:139 6627 5674
详细地址:交警大队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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