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政府办 > 机构职能 > 政府组成部门

霍山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07 10:13 信息来源:霍山县水务局  字体:[  ]

单位地址:霍山县南岳东路40号

单位全称:霍山县水务局

负责人:霍山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造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公开电话:0564- 5022504

网站地址:http://www.ahhuoshan.gov.cn/public/column/6597811?type=4&action=list

邮政编码:237200

Email:hsswj5022504@163.com

 县水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县级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需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跨县区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和规范规程。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或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 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

(十四)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跨流域跨地区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单位名称

霍山县水务局

内设机构名称

 主    要    职    能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文明创建、综治、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考核等工作。承担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党群、离退休人员工作。

 

5022504

财务股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拟订水利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038513

水政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水政监察制度,编制与水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审批、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指导查处涉水违法事件;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5027472

工程建设股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重要堤防、病险水库、泵站、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规范规程。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水利政策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5020303

工程管理股

指导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026130

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5022060

淠源渠管理处

宣传贯彻水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决定决议;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灌区水资源的管理及保护工作,负责灌区农业灌溉供水服务,并提供工业生产、城镇居民生活、与生态保护的供水服务;执行灌区总体规划,审查干渠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及取水方案;负责实施灌区建设规划,承担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现场管理职责;执行灌区防洪抗旱调度预案,负责干渠工程的防汛、灌区抗旱的协调与抗旱技术服务;编报、执行年度供配水计划、工程维修计划和财务计划;负责干渠(含支渠口、固定泵站)设施的运行、维修与保护;协助开展干渠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协助环保部门保护水质,防止水污染;负责干渠绿化,防止水土流失;负责灌区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农业初始水权分配,协助发改部门供水成本测算,水价核定和分类水价制定,实施计量收费制度;指导用水户协会的工作,协助水事纠纷调处。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038165

淠河河道管理

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和保护东淠河河道及其设施,组织和指导实施东淠河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和整治工作;负责东淠河堤防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物和建筑物的防洪安全初步审查、报批及监督实施工作;做好东淠河防汛工作;配合做好东淠河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关排涝站、梁家滩橡胶坝、高桥湾橡胶坝的调度和运行管理工作,督促做好沿河沿堤涵闸的管理维护工作。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225089

水土保持指导中心

组织开展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贯彻,协助做好全县水土保持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配合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事务性工作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工作,配合做好全县水土保持公告的定期发布工作;配合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的相关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人才培训、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024042

水政监察大队

贯彻相关水法规,保护水资源、水域、滩涂、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实施情况及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及东淠河采砂的日常监管工作;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水事纠纷调处以及水行政规费征收等工作。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037228

霍山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霍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具体落实,负责县级供水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提供供水信息、技术、管护、药剂采购等服务。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协助乡镇政府(园区)、供水运行管理单位查处违章偷用水及破坏安全供水的行为;定期组织对供水设施、管网维修、保养、检查等工作。负责对农村水厂水质检测能力提升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对供水单位水质的抽检、巡检等工作;检查和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生产供水,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为农村居民提供合格水质,保障饮水安全。组织对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目标和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031389

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承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重点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项目计划编制和水利技术培训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管理,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施工、监理、造价、质量检测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的信誉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022207

上土市水土保持试验站

监测皖西大别山区水土流失规律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合理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退化生态系统,为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途径。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