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政府办 > 回应关切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

关于启用霍山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4-22 16:51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机制,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全面强化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批批覆盖、件件检测”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启用霍山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霍山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即日启用,凡从安徽省外购进首次进入我县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规定在冷链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

二、凡从安徽省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由监管仓开据出库证明后,方可提货使用或进入市场流通。为保证监管仓高效有序运行,货主应提前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0564-5023267(暂)

三、进入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装卸、存储、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委托赋码以及逾期提货等产生的费用,由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采样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其对应的批次及相应包装按照《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要求进行应急处理。

五、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注:霍山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北外环路与牌坊冲路交叉口往北约100米处。 

 

   霍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

2020422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