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政府公报第31期
目 录
霍山县人民政府发文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霍山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
关于印发《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霍山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成立霍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纪要
县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纪要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霍山县第二批
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霍政秘〔2021〕39号 2021年7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佛子岭水库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具有历史风貌和地域特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切实增强公众和社会的保护意识,提高保护水平,经研究,确定单龙寺镇刘家花屋、东西溪乡淮海机械厂老生产车间、漫水河镇西镇暴动纪念馆等10处建筑为我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和佛子岭水库管理处要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
附件:霍山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附件:
霍山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
建筑名称 |
所在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 年代 |
历史建筑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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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单龙寺镇刘家花屋 |
霍山县单龙寺镇扫帚河村 |
455.4 |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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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屋三进三间,雕梁刻柱,青砖徽瓦,马头牙檐,前厅后堂,推栅亮隔,石鼓门枕,双瓒横匾,因做工精巧、古色古香被称“花屋”。花屋两边建有包厢,东包厢客房,西包厢酿酒;花屋小吊,纯正绵柔,百里飘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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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淮海机械厂老生产车间 |
霍山县东西溪乡西溪社区 |
43 |
20世纪60年代 |
砖混结构,进门后分为左右两部分,现已改造为村史馆,精简介绍该村从红土地到绿文章华丽转身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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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淮海机械厂原第九车间 |
霍山县东西溪乡西溪社区 |
800 |
20世纪60年代 |
砖混结构,分为上下两部分,已改造为图书馆,可藏书6万册,是目前已知中国最大的乡村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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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诸佛庵镇老影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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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诸佛庵镇俊卿社区 |
985 |
20世纪70年代 |
诸佛庵镇老影剧院建于上世纪70年代,作为诸佛庵镇的地标建筑之一,早已成为几代诸佛庵人的回忆,和家乡的符号,具有不可磨灭的时代象征和历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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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皖西化工厂老影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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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诸佛庵镇仙人冲村 |
502 |
1965年 |
皖西化工厂老影剧院始建于1965年,作为皖西化工厂职工及家属日常看电影及文艺演出使用,后于2015年建设画家村改造为美术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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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皖西机械厂车库老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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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诸佛庵镇仙人冲村 |
540 |
1964年 |
皖西机械厂车库办公楼始建于1964年,作为皖西机械厂车辆管理工作人员办公使用,后于2015年建设画家村改造为三线军工博物馆小三线历史陈列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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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皖西机械厂老车库 |
霍山县诸佛庵镇仙人冲村 |
427 |
1964年 |
皖西机械厂老车库始建于1964年,用于皖西机械厂各种公用车辆停放用车库,后于2015年建设画家村改造为军工博物馆,军工机械设备展示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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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佛子岭水库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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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佛子岭镇迎驾酒厂内 |
30 |
20世纪50年代 |
佛子岭水库大门为五十年代建造,高约10米,宽14.1米,大门厚2.08米,砖混结构的仿古牌坊门楼。门楼上嵌着郭沫若题“佛子岭水库”。大门上布满了文革时期喷写的毛泽东语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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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西镇暴动纪念馆 |
霍山县漫水河镇漫水河村 |
148 |
1980年 |
为纪念历次革命斗争中英勇牺牲的烈士,原漫水河区委区政府于1980年所建。纪念馆高约11米,座北朝南,为三层,水泥柱仿古建筑,八角重檐,琉璃筒瓦。从公路拾阶而上,台阶五十多步,台阶下立有二石柱,上刻有“为西镇英雄烈士建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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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漫水河镇长青桥 |
霍山县漫水河镇西镇社区 |
650 |
1966 |
漫水河镇地处鄂豫皖边境,是交通要道。该桥原为木桥,为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同时在洪水暴雨天气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当地政府于1966年重建长青桥。 |
关于印发《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2021〕28号 2021年7月2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作出的“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覆盖人群广、服务渠道多、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的优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县居民服务“一卡通”,省内跨市“同城待遇”,积极对接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推进长三角地区一卡通办,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组织,强化协作。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遵循全县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居民服务“一卡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以人为本,高效便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居民服务,提升服务便捷度。
(三)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为全县各类居民服务提供信息输出能力,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省内跨市和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四)整合资源,一卡通用。整合全县在用的各类民生服务卡,不再发行功能重复的各类卡片,通过社会保障卡汇聚各类民生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三、工作内容
(一)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2021年7月底,按照全省居民服务“一卡通”技术标准规范,发行我县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二)制定应用推进计划。2021年7月底,各成员单位要依据《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服务目录清单》,制定本部门推进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报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和督查通报机制。
(三)做好应用推广。县人社局、县数据局要根据工作实际,积极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商具体对接方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对照任务分工,结合业务加快推进应用环境搭建或升级改造,落实建设资金,实现信息互通共享。2021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居民服务各领域的初步应用。2023年底,开通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的50%。2025年底,基本完成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的开通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统筹负责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审议重要方案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至少两人),确保各项应用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推进职能范围内各项任务,与人社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加强沟通配合,遇到重点难点问题,即时上报“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民生的民心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宣传工作,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居民服务“一卡通”的知晓度,营造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考核、通报、协调等工作机制,每季度对各单位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开展。2021、2022年底由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服务目录清单》对相关单位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
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912172 3912189,QQ工作群号:605820008。
附件: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霍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郝晓武 副县长
副组长:柯友祥 县政府办副主任
邓贤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张 扬 县数据局局长
成 员: 叶 青 县委宣传部
王才汉 县委编办
彭 勇 县发改委
彭少国 县教育局
孙正求 县公安局
金正国 县民政局
查 勇 县财政局
刘大幸 县人社局
郭守瑞 县住建局
翁元森 县交运局
刘立传 县农业农村局
宋 斌 县文旅局
何旭明 县卫健委
杨成干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 洋 县应急局
董益成 县市场监管局
郑 浩 县医保局
郑以虎 县乡村振兴局
陈 波 县数据局
戴 军 县城管局
梅忠园 县税务局
谢 军 县总工会
姜 波 县残联
张 凯 县公积金中心
陈 义 人行霍山县中心支行
高 琼 县清源供水公司
张 庆 县供电公司
何 玲 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朱运贵 电信霍山分公司
孙 明 移动霍山分公司
冯克进 联通霍山分公司
刁传久 安广网络霍山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邓贤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大幸同志兼任。
关于印发霍山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
工作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2021〕29号 2021年7月24日)
衡山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霍山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山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
工 作 方 案
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是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举措,是造福群众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根据《安徽省物业条例》《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六安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等,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行改造工程联合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及时报请实施主体开展联合竣工验收。县住建局会同衡山镇(社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物业企业、参建单位等开展联合竣工验收。验收组要对照施工图设计逐项审核查验,对验收合格的予以签字确认;对未按图纸设计实施或者按图纸实施但未实施到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二、及时进行建后管养交接
联合验收合格后,县住建局一周内将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建后管养工作移交给衡山镇(社区),并将相关工程资料、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一并移交。衡山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接管联合验收合格小区建后管养工作,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三、明确建后管养工作职责
(一)衡山镇:要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因区施策、加强管护、确保效果”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养工作:
1、负责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指导选举业主委员会。
2、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3、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4、暂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社区牵头征求业主意见,通过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牵头组织社区和县直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督查。
(二)县城管局: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导衡山镇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老旧小区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检查。履行城市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受理并查处老旧小区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
(三)其他县直部门:县发改、住建、公安、科技经信、司法行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做好改造后小区管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1、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负责物业小区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工作。
2、住建部门负责依法处理老旧小区改造质量问题投诉。
3、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严重扰乱业主大会会议和物业交接等影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指导监控安防、停车泊位以及其他标志、标线、标牌的设置,依法处理事故纠纷等。
4、科技经信部门负责物业小区通讯等设施规划管理和监督管理。
5、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周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管理。
6、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无照经营、电梯以及其他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等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7、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及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8、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推进相应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9、财政部门负责必要的物业管理经费保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改造后老旧小区区域内的专项服务。
四、落实建后管养工作模式
1、开发小区及物业管理正常的小区改造后,按照原物业管理模式进行物业管理。所在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及时到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物业公司管理工作按照《霍山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霍政秘〔2019〕65号)、《霍山县住宅小区物业考核办法(试行)》(霍城管〔2020〕53号)、《霍山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试行)》(霍城管〔2020〕5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实施封闭管理,但暂无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小区改造后,对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业主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确实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社区牵头征求业主意见,通过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
3、对较小的、不成片的或者开放式(无法封闭管理)的老旧小区改造后,积极推进片区管理。由社区牵头,集中打包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前三年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建筑面积由县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居民承担,第四年开始物业费由居民自行承担。
五、强化建后管养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属地社区应指导、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知识,坚持居民共治共享,引导业主提高有偿服务意识,督促业主按照物业服务费交纳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无物业服务公司接管的封闭管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在征求业主意愿后进行自主管理,自主管理费用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向业主按实际收取。对较小的、不成片的或者开放式(无法封闭管理)的老旧小区物业费,前三年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建筑面积由县财政按照每月每平方0.4元、0.3元、0.2元分别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居民承担。对需要财政补助的部分由衡山镇负责申报拨付。
2、服务保障。物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守信物业企业通过相关合法程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后管养工作。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依据《霍山县住宅小区物业考核办法(试行)》(霍城管〔2020〕53号)定期考核物业公司管理工作;居民自管的小区在社区指导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依据《霍山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试行)》(霍城管〔2020〕54号)定期考核业主委员会工作,考评经费根据《霍山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财政据实保障。
3、执法保障。提高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综合执法效能,完善执法支持保障机制,厘清县直相关部门职责,着力推动“综合执法进社区,城管执法进小区”的行政执法机制,不断优化综合执法流程,加大执法频率,提高执法效能;依法查处群众最关心的违章搭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以及占用共用部位、毁绿占绿等突出问题,推进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执法工作机制。
关于成立霍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霍政办秘〔2021〕47号 2021年7月1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霍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张守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长:李志刚 副县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林 楠 县人武部部长
李 康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贺新建 县政府办
叶纯森 县委统战部
陈 林 县委宣传部
仇多弟 县发改委
王大春 县教育局
李永海 县科技经信局
万直松 县公安局
余显平 县民政局
柯永升 县司法局
刘朝东 县财政局
余小春 县自然资源局
朱松如 县生态环境分局
汪明勇 县住建局
余全胜 县交运局
石爱武 县农业农村局
王才品 县水务局
王 飞 县商务局
赵 刚 县文旅局
闫 奎 县卫健委
葛子俊 县市场监管局
程善金 县医保局
饶 猛 县城管局
董 波 团县委
张 颖 县地震局
陆曙东 县红十字会
王 佳 县气象局
郑文峰 县消防救援大队
李 波 县武警中队
田向忠 佛子岭水库管理处
伍鸿兵 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
朱运贵 电信霍山分公司
高贤维 移动霍山分公司
冯克进 联通霍山分公司
朱启洲 衡 山 镇
周 毅 落儿岭镇
程 晨 诸佛庵镇
王业平 黑石渡镇
高 阳 下符桥镇
张 焱 但家庙镇
涂习胜 与儿街镇
高 武 佛子岭镇
马克超 大化坪镇
吴义云 磨子潭镇
俞秀水 东西溪乡
伍凤麟 单龙寺镇
卢晓虎 漫水河镇
李文龙 太 阳 乡
杨 帆 上土市镇
庞文刚 太平畈乡
李团结 经济开发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李康担任,副主任由住建局副局长郭守瑞、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郑文峰、县地震局局长张颖、应急局党委委员金诚担任。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指挥长批准。
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
7月7日,县长张守锐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副县长仰玉晶、王强、李志刚、朱静、崔道富,县政府党组成员刘朝东、贺新建出席会议。副县长郝晓武、县政府党组成员高若愚因公请假。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司法局、督查室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县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
7月19日,县长张守锐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副县长仰玉晶、李志刚、郝晓武、朱静、崔道富,县政府党组成员高若愚、刘朝东、贺新建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强因公请假。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司法局、督查室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