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经调查,霍山二中各班级班额已满,不能接收,您可以向同在城区的东城中心学校申请转学,也可以向其它初中申请转学。 如您有其它疑问,请与霍山县教育局基教股联系,电话:0564-5229926。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