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重点项目、能源发展、民生工程、国防动员、信用体系建设和价格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体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参与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协调落实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参与协调开发区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谋划和储备全县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统一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管理企业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资金使用;指导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股级)、综合规划股(股级)、投资股(股级)、工业服务业股(股级)、农经社会股(股级)、基础产业股(股级)、行政审批股(股级)、价格管理股(股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股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股级)、国防动员股(股级)、对口合作股(股级)。
三、办公地址
霍山县行政中心11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64-5022160
六、负责人姓名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仇多弟
注:部分内容涉密,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