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年报

霍山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5-02-27 10:46  作者:江晨晨信息来源:霍山县民政局  字体:[  ]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对民政工作的参与度,霍山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建立“阳光民政”的目标,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着力在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公开的覆盖面,让民政对象充分享有知情权,积极打造“阳光”民政,促进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机关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一名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上下联络和日常工作,确保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公开工作,并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每年初,组织乡镇民政办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局领导带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邀请县政务公开方面专家做专题辅导讲课,并对当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和要求等作强调和安排。同时,把推行政务公开列入股室和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先进单位评选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全县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霍山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及保障措施。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及时编制公开目录,并在网上发布《办事流程》、《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奖惩制度、社会评议制度、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等,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开展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的管理,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重点将救灾款物和社会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特困救济、优待抚恤、烈士褒扬、退伍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各项民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办事程序予以公开。同时,将民政部门的职责、职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承办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收费依据、处罚依据、项目、标准等全面公开。

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形式。采取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公开等形式,构筑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我局在办公楼门厅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和指示牌。同时,为拓宽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的同时,先后开通了霍山民政网、霍山救灾网,设立局长信箱、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等专栏,公开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联系方式,及时向群众宣传民政工作的最新工作动态,解答群众疑问,搭建与民众交流平台。结合民政部门职责,将各类行政行为运行程序绘制成图表,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流程图,并在网站上公开公示。县殡仪馆、婚姻登记处、烈士陵园、福利中心等民政服务窗口单位按照县政务中心的要求,编印了窗口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着力抓好村(居)务公开,搭建基层服务平台,贴近群众公开政务。

三是明确政务公开时间。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根据需要,通过报刊、电视、服务指南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并都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其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在事前公开,办事结果在事中或事后公开;对临时性、变动性的公开项目,实行一事一公开。及时做好网站回复,各类网站上的网民咨询回复及时率、满意率始终保持在100%,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数量和质量始终位居全县前列,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一)实现民政业务公开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局正式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局、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先在局长会议上公开,后在局务会议上公开。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办理程序、到位情况等进行张榜公示,并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定期公开;四是印制了《霍山县民政工作服务指南》、《民政工作培训手册》、《霍山县民政局工作制度汇编》、《霍山县民生工程民政局实施三项内容宣传单》等,分发给基层民政工作者和广大群众。五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慈善一日捐”等社会捐赠接收使用情况,增强办事透明度。

(二)实现局属单位事务公开规范化。在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同时,我们对局属单位的事务公开也进行了严格要求,对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等要求上墙公布,接受办事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近几年来县社会福利中心、县殡仪馆、县烈士陵园管理处的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民政“文明窗口”单位(婚姻登记处、县社会福利中心)实现了挂牌办公、挂牌上岗和挂牌收费;将内设股室和二级机构的职责、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上墙公开;还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制作成台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现基层民政政务公开常规化。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基层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对救灾救济款发放对象和数量、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病种和标准、殡葬服务收费等,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农村低保、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退伍军人优待抚恤、五保供养、老年办证、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业务工作,均要求将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结时间等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大力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程序,要求村、社区每季度及时公开村级政务、财务、民生工程以及民政业务等方面的内容,做到了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近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