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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0-01-28 10:43  作者:何敏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霍山县财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及时公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包括12项内容,即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告和新闻发布、业务公开、招投标信息、预算决算管理、民生工程、业务下载,每项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若干子目录。截至200912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了政务信息412条。其中法律法规类信息194条,规范性文件87条,机构职能19条,其他信息共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收到一例申请公开信息要求。依照《条例》规定予以回复。

2009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5类,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已按规定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研究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财政信息中心2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事务,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在财政网站上公开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财政部门必须主动公开的内容,精心编制《霍山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务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

3、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对信息发布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业务股室产生、初审信息,分管领导终审拟公开信息,财政信息中心统一发布信息的公开流程,通过财政网站、电视广播、信息公告栏、宣传单等各类方式,及时发布最新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和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也存在一定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公开范围可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可进一步拓宽,基础性工作应进一步抓好落实。201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聚焦点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各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制度;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开工作。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以网站为主要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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