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霍发〔2019〕14号)文件精神,霍山县财政局聘请三方中介机构对霍山县农业农村局、霍山县机关服务中心、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住建局、霍山县残联等部门整体支出和霍山县新增债券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7.7亿元。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收回财政专项资金0.9亿元。
51个县本级专项资金项目和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自评。上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已全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