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
运管办法》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根据六环委办[2020]68号文件《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管机制的通知》,县生态环境分局初步拟定了《霍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管办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情况如下:
共收集意见4条,采纳意见3条,未采纳意见1条:“建议把乡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纳入到安徽森特公司负责管理”。未采纳原因:把乡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纳入到安徽森特公司负责,不符合属地管理原则,不利于发挥乡镇的主体监督作用,由乡镇与运维单位签订运维协议较为妥当。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