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农〔202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霍山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9日
霍山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皖扶组〔2018〕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安徽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主体带贫激励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断提高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质量与成色,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继续完善和加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建设,确保43个贫困村有个稳定的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带动贫困户2200户;引导和支持6300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三、实施对象
全县43个贫困村和有参与意愿的具备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鼓励各地扩大到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带贫。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和完善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建设,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发展特色产业。产业园区要优先吸纳贫困村集体、贫困户的生产要素,优先带动贫困人口入园经营、创业、务工。财政资金投入园区建设或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的资产,要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带动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每个任务园区年度为贫困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鼓励各地在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
(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贫。推动贫困地区持续加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培育引进力度,为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条件。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主体带贫激励机制,增强主体带贫意愿,把带贫作为主体享受扶贫政策的前置条件。对带贫成效好的主体要落实激励政策,在信贷支持、示范评定、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结合实际给予奖补,引导带贫主体与贫困户建立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落实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信贷担保、税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与问题,促进带贫主体稳定健康发展。推动带贫主体与贫困户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维护和巩固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提升主体带贫质量。
(三)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坚持逐户摸排,精准界定具备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杜绝以年龄、病残“一刀切”划杠。实施奖补政策,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对开展自种自养且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贫困户给予奖补。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继续推行科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加大对自种自养贫困户技术指导培训力度。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边缘户”发展特色产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宽增收渠道。
(四)支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乡镇要加大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推广实施力度,在继续开展贫困户养殖业保险的同时积极推进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扩大保险保障范围,为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提供各种风险的保险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落实项目。1—3月,进一步精准界定具备特色种养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摸清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研究落实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筹措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申报、审批。
(二)组织实施。3—9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9月底前各乡镇要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
(三)定期调度。4月份起,按照省民生办和省农业农村厅调度要求,借助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系统开展定期调度,按时报送进展情况 。
(四)绩效评价。“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作是2020年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其工作成效也纳入全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绩效评价内容。各乡镇在切实加快项目推进的同时,要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内容,规范操作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完善项目资料,及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确保我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作高效实施。
附:霍山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任务分解表
霍山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乡 镇 |
带动贫困 |
自种自养 |
特色种养业 |
1 |
大化坪镇 |
180 |
517 |
5 |
2 |
单龙寺镇 |
144 |
411 |
3 |
3 |
但家庙镇 |
86 |
245 |
1 |
4 |
东西溪乡 |
159 |
455 |
4 |
5 |
佛子岭镇 |
116 |
331 |
2 |
6 |
黑石渡镇 |
145 |
416 |
2 |
7 |
衡山镇 |
58 |
166 |
1 |
8 |
落儿岭镇 |
65 |
185 |
1 |
9 |
漫水河镇 |
203 |
581 |
5 |
10 |
磨子潭镇 |
179 |
513 |
3 |
11 |
上土市镇 |
201 |
576 |
4 |
12 |
太平畈乡 |
173 |
496 |
4 |
13 |
太阳乡 |
132 |
378 |
3 |
14 |
下符桥镇 |
60 |
172 |
1 |
15 |
与儿街镇 |
123 |
354 |
2 |
16 |
诸佛庵镇 |
157 |
449 |
2 |
17 |
经济开发区 |
19 |
55 |
/ |
合 计 |
2200 |
6300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