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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统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1-03-22 00:00  字体:[  ]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县统计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发展,加快霍山崛起”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健康有予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荣获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市级先进集体,全市县区统计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第一名,局支部被霍山县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

一、分类指导,力促统计基础建设向纵深推进

在统计基础建设上,我们局内抓规范、局外抓延伸。

在县局自身统计基础建设上:

一是实行季度数据联审。从2008年开始,我局按季度召开数据联审会议,综合评估各专业统计数据,主要由综合核算牵头,对专业数据的关联性、匹配性进行联审。

二是开展互查互学活动。从今年开始,我局按月开展统计基础工作互查互学。从报表收集、填写规范、机表一致、装订归档四个方面对全局的各个专业基础工作进行互查,对互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专业人员及时改进和完善。在互查互学活动中,县局班子成员全程参加,从严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

三是责任捆绑考核奖惩。实行乡镇、限上企业的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与县局专业人员责任挂钩,对乡镇、限上企业统计工作不规范的,同时追究相关专业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纳入专业统计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基础工作规范、数据质量较高、在市局综合考评实现争先进位的予以奖励,对基础工作薄弱、数据质量不高、考评位次后移的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在乡镇统计基础建设上:

一是继续抓好统计站建设。我县16个乡镇均有独立的统计办公室,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专职统计人员,实行由乡镇统计站统一管理本乡镇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要求各地按照《六安市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切实抓实抓好乡级统计基础工作。同时,结合规模工业申报核查、乡镇综合考核、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等,不定期地对乡镇统计站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二是抓好乡镇首席统计员制度建设。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推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114号)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狠抓落实,3月18日,县政府办印发了《霍山县推行乡镇首席统计员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2010〕28号),进行了具体部署,同时把县经济开发区纳入实施首席统计员制度范围。县统计局、人事局对各乡镇推荐的首席统计员进行了联合考核,对首席统计员颁发聘书并进行了统计职业道德、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为对首席统计员实行有效管理,印发了《霍山县乡镇首席统计员考核奖励办法》,并由财政部门落实乡镇首席统计员年度专项奖励资金2万元,年终对首席统计员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在企业和项目投资统计基础建设上:

一是抓好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在工业统计上,我局制定了《霍山县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企业统计机构必须对上报的报表抓好四项审核:即报表数据一致性审核、报表的完整性审核、报表的关联性审核、统计数据异动审核。并利用工业年报会、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培训班对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及乡镇工业统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在商贸统计上,按照市局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确保数据不断不乱,针对统计指标内涵和外延较大变化,主动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做好说明、答疑、解惑,让大家了解、理解与支持。

二是抓好项目投资统计规范。为做好项目投资统计,县政府办转发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霍政办〔2010〕36号),《通知》明确了填报单位、规范了重点项目上报手续,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要认真审核,进行实地查看,做到数出有据,并建立投资统计台帐,收集齐全统计报表。

二、改革创新,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在统计改革上:我县实施了“在地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按照项目实施地点,由乡镇负责上报,规模工业、农业、住户调查、贫困人口监测等工作,由在地统计发展为在地处理;劳动工资、工业统计实行联网直报。各地收集的统计报表,须经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审核签字后上报。我局按季、按月对各乡镇规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农村住户现金收支等指标进行通报反馈。加强了统计部门与乡镇沟通联系,便于各地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效能,增强了各地抓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

在提升统计保障能力上:在年初县两会期间及时编印发放《2009霍山县情县力》,每月按时印发《霍山统计月报》,切实增强统计服务的时效性,乡镇统计资料编印工作开始起步,全县九成以上乡镇完成了2008、2009年度统计资料编印工作。局机关继续实行统计分析交流制度,各专业统计人员按季交流分析各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既增强统计分析写作能力,又使全局职工更加全面准确地把握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同时,实行外出学习汇报制度,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在参加省、市统计部门业务培训后,向全局职工传达并进行辅导,做到一人学习,全局受益。今年以来,结合统计基础工作互查互学,我局还开展了向身边优秀统计人员学习活动,使广大职工学习有标杆,目标更明确,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良好局面。为鼓励乡镇统计人员多写分析、多出精品,我县印发了乡镇统计分析、信息考核奖励办法,将统计分析、信息的报送纳入年度考核,并对优秀统计分析、信息按照我局标准予以奖励。

三、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县政府于2009年12月份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霍政〔2009〕173号),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普查所需经费得到保障,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县级经费40万元,“两员”劳动报酬113.4万元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二是强化两员选调,注重抓好培训。全县共选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890名,县政府十分重视的“两员”选调工作,专门发出通知,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在“两员”选调数量、选调对象、选调条件、选调时间等作了统一要求。在业务培训上,县级培训采取下挂两级的办法,分两批直接培训到普查指导员,乡镇随后开展对普查员的集中培训,总体上我县普查人员对工作流程和普查业务掌握较好。三是强化检查督促,注重调查研究。县普查办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县情,制定了《霍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规划和工作进度安排》、《霍山县人口普查工作规则》、《霍山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7项制度。由成员单位负责人、县普查办联合组成督查组,分阶段对联系乡镇的机构、人员、经费、宣传、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并切实研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强化宣传氛围,注重宣传效果。全县各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横幅、展板、宣传车、简报、短信等媒体形式积极宣传普查工作效果明显。

目前,普查登记工作已全部结束,正在进行普查表的编码审核工作。

四、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

结合统计业务实际,霍山县局开展以“服务发展创佳绩,奉献统计争先锋”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牢牢把握“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统计,服务发展大局,加强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不断创新统计发展和服务方式。突出工作特点,在全局和基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基础工作互查互学、统计分析交流提高、统计业务争创一流”活动,同时在局内开展“市内争第一、省内争先进”为目标,推进我县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以学习教育为手段,深入开展《廉政准则》、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十项要求、《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主题学习活动,加深广大党员干部对党性党风党纪各项要求规定的认识,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促进党员干部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确保统计工作健康、科学地发展。

把“阳光统计文化”建设作为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的一种有效载体和抓手,通过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参加联欢会、向地震灾区捐款、与贫困村结对帮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等活动形式,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展示良好的统计队伍形象,进一步增强统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努力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一)继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为抓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组织建设水平,推进统计文化建设,增强统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继续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普查的数据处理、资料整理、公报发布、开发利用和总结表彰工作。

(三)继续提高常规统计工作水平。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大力开展数据评估、检查和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努力拓宽统计信息发布渠道,增强统计资料解读分析能力,充分发挥统计保障能力。

(四)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做好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五)继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认真学习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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