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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霍山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1-20 11:19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规范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弘扬质量领域工匠精神,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霍山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霍政秘〔201066号)201454日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行再次修订。经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于20201217日至2021117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委、科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委编办、人社局、司法局、文旅局、商务局等公众和28个单位征求了意见,现将具体采纳内容或不采纳内容的情况进行反馈。

附件:意见采纳回复情况汇总表

 

 

序号

征求意见单位

反馈情况

意见情况

采纳与否及理由

1

县政府办

采纳

2

县委组织部

采纳

3

县委宣传部

采纳

4

县人社局

采纳

5

县委编办

采纳

6

县发改委

采纳

7

县公安局

采纳

8

县财政局

采纳

9

县科技局

采纳

10

县文旅局

采纳

11

县民政局

采纳

12

县司法局

采纳

13

县税务局

采纳

14

县生态环境分局

采纳

15

县住建局

采纳

16

县交运局

采纳

17

县农业农村局

采纳

18

县水务局

采纳

19

县林业局

采纳

20

县商务局

采纳

21

县卫健委

采纳

22

县统计局

采纳

23

县应急局

采纳

24

县数据局

采纳

25

县金融服务中心

采纳

26

县烟草专卖局

采纳

27

县供销社

采纳

28

县市场监管局

采纳

29

公众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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