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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7-01-12 00:00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招投标市场交易透明度,县公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各项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招投标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效果。根据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进行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两名副局长、一名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公开规范。

2、深入开展《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学习宣传工作。要求单位所有人员全员参加《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学习,并结合各自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中需要公开的事项、要求以及服务规范。。

3、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建立了《霍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公开的内容、申请注意事项、受理申请的程序等通过网站进行了公示。明确了各自的职权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实施。

4、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在主要依托网站为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我局积极通过公告栏、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在三楼综合服务大厅外建立了大型的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和整齐显目的公告栏。

二、创新举措,构建权力透明运行的良好机制

1、坚持“应进尽进”,实现全门类集中交易。今年以来,我局在集中进场、集中交易上狠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过去各部门交易中心管办不分、各自为政、自成一体、暗箱操作的弊端。明确要求凡是涉及国有资金、资产、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出让等具有竞争性的项目必须在统一平台上进行交易,做到“应进尽进”。到目前为止,已有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医药采购、机电设备、产权交易、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等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县公管局在规范操作,促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上付出了艰辛努力,不仅解决了原先分散市场存在的部门分割和资源浪费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于打造“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2、坚持“以机管人”,实现全环节集中监管。坚持用创新的思维指导监管,用创新的举措强化监管,征集了一批特邀监督员,参与招标的现场监督工作。随着招标平台的升级,完善了招投标统一业务监管软件系统、计算机自动抽取评委及语音通知系统、评委进场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等比较成熟的五大监管系统,并分别应用到各类招投标交易的各个环节中去,显示了很强的创新性、可靠性、实用性,推动了各项交易的规范、公正、高效运行。

3、坚持对症施“制”,实现全流程阳光作业。在招投标统一平台的运行实践中,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招投标交易每一个流程的“管办不分”,都有可能导致整个招投标交易的不公正。针对以往招投标交易中出现的各类突出问题,我们坚持对症施“制”,通过创新和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变种”的产生,保证每一个流程实现阳光作业。日常管理中,监管部门着力把好“五关”:一是建立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关,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建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公示制,严把资格审查关,遏制提供虚假资质、业绩及串标、围标等行为的发生。三是建立招标文件标前会审制度,严把评标规则制定关,保证招标文件的公正性。四是建立评委评分现场质询制度,严把评标关,防止评委打“人情分”。五是建立项目变更备案报批制度,严把中标项目后期管理关,防止招投标人利用项目变更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以上办法,进一步保障了招投标交易各个流程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三、完善服务,提高政务公开状态下的良好效应

我局认识到,政务公开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我局以推进政务公开为契机,努力提升平台的综合服务水平,我们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工作,对所有进场交易行为,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业务审核、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专家评委库、统一平台管理、统一考勤考绩。随着2016年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成,我局网站也在政务公开办的支持下与市平台完成统一对接,成为纯业务型网站。所有政务信息公开均在政府网参与县政务公开考评。截止今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已公开信息217条。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抓好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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