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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供销社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09-12-30 16:04  作者:刘贝信息来源:霍山县供销社  字体:[  ]

 

 

一、概述

2009年,县供销社按照省、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县供销社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财政执行、人事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县供销社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落实、制度完善、公开内容、运行时效、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满意程度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督评议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供销社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单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和公开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和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09年重点公开了以下信息:规划计划、工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县供销社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供销社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没有收取涉及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县供销社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县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界限不够清楚。信息公开是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对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宜公开的仍不够清楚。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顾虑,想公开但不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不够全面,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学习培训不够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具体、标准的信息公开制度,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努力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和推广,清理、疏导、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多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真正让群众通过政府网站获取和使用信息。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县供销社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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