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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供销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1-12-30 16:07  作者:刘贝信息来源:霍山县供销社  字体:[  ]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1年度,县供销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从而推动了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去年底,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我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关措施:一是建立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制度,要求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及时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二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三是要求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稳妥处理,做到规范受理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工作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审核人初定,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等工作
 县供销社组织进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提高信息公开承办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供销社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  

我社的信息主要是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有关政策法规、本级文件等信息。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至  20111231日止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社未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社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社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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