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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01-12 15:40  作者:郭策信息来源:霍山县税务局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霍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霍山县国税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2011年度霍山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概述

在县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我局各部门通力合作下,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咨询答复等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霍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办公室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具体步骤和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

(三)确保工作落实。我局专门派工作人员前往县政府网络中心,咨询并学习相关发布信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1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九类。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和其他涉密的材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申请公开信息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有关费用问题,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2011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量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提高认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我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行政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公开。

(四)完善制度。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管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制订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大力推广;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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