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单龙寺镇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单龙寺镇村民组长兼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1-12 15:46 信息来源:霍山县单龙寺镇  字体:[  ]

 关于印发《单龙寺镇村民组长兼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单政〔20219


各村:

现将《单龙寺镇村民组长兼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112

单龙寺镇村民组长兼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我镇村民组长兼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村民组长作用,细化村民组长职责,调动村民组长积极性,增强村民组长责任心、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实现乡村振兴,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组通字〔201969号)《关于印发霍山县村民组长兼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霍林长〔201913号)精神,结合《单龙寺镇村民组长兼护林员选聘方案》,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单龙寺镇174名村民组长兼护林员。

二、考核时间

考核分日常检查调度和年终考评相结合。考核周期为一个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底。

  三、考核内容

镇考核工作组年终赴各村考核评定:

1.各村民组长对村两委全年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积极宣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双提升、收缴保险等各项方针政策以及镇村各项决议决定,做好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同时,村民组长要努力维护本小组社会稳定,积极处理矛盾纠纷,加强村民法制教育,及时向镇村反映影响稳定的信息,劝返各类非法上访人员,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

2.各村民组长对本区域森林防火巡查效果,以及在实现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中能否真正发挥好网格员作用。
   
考核方式

按照《单龙寺镇村民组长兼护林员选聘方案》及上级相关规定,由镇林长办代表镇人民政府与村民组长签订村民组长兼护林员管护协议,并负责对村民组长兼护林员管护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调度管理,日常检查和调度管理情况林长办负责记录汇总。主要考评方式:

1.通过村两委提交各村民组长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扣款登记;

2.查看各村民组长日常工作笔记;

3.参照镇林长办对各村民组长日常检查和调度记录,以及林长办对各村民组全年发生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乱捕乱猎、乱采乱挖、乱占林地等林业案件的相关接处警信息记录。

镇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和考评方式,结合村民组长平时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考评结果作为镇政府发放各村民组长基本工资和管护绩效的依据,同时报县林长办备案。

五、直接判定不合格情形

1.不服从镇、村工作安排的;

2.不能以身作则,带头或参与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乱捕乱猎、乱占林地的;

3.带头或参与非法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

4.所管护村民组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虽已扑灭,但过火面积超过5公顷的;
    5.
长期在外务工或长期因病因事无法正常履职的;

6.存在其它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考核等次评定和奖惩

年终考评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兑现村民组长全年基本工资800元及管护绩效600元。凡未按时完成镇、村交办的工作任务或者在本村民组辖区发生了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该村民组长将直接被评定为不合格。考评为不合格的村民组长,除扣发当年管护绩效外,镇政府有权辞退或调换该村民组长。考评为优秀的村民组长,镇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

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林长办负责解释。

 单龙寺镇村民组长兼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pdf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