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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东西溪乡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03-29 16:28  作者:周欢信息来源:霍山县东西溪乡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东西溪乡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东西溪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中纪委监察部的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全省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党政办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各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更新、审查并提供本部门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机构与制度,努力开创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二)大力推动落实,增强公开意识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日趋深入,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我对所有发文都认真审核是否应当公开,要求信息产生科室对是否公开提出意见,并确定了公文公开的审批程序。对所有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三)加强阵地建设,健全配套制度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设置,进一步方便群众查找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交流,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按照“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本级政府文件、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应急管理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出现与我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渠道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总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有关体制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加强内外联动,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以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扎实稳妥地将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推进。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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