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
3、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4、负责村居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
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儿童的法律知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和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陆皖玉
在岗人员:陆皖玉(主席)
办公地址:但家庙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二楼)
办公电话:0564-390061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