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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诸佛庵镇201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1-02-10 00:00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0年霍山县诸佛庵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诸佛庵镇结合本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我镇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6项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扩大范围。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对变更、撤销或终止事项,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政府信息除在县、镇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我镇还结合实际,以村务公开栏、手机信息、远程教育为载体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201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6余条,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把关。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申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不够,群众知晓率较低。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科学、运作高效,方便公众咨询查阅。

  三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分析梳理政府信息,更新完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在政务信息公开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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