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六安市2021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且有意义的暑假,根据国家、省关于暑假工作相关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 2021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暑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1.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7 月 3日(周六)放假,高中阶段学校7月 10日(周六)放假。
2.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一和高二年级秋学期 9月 1 日(周三)开学。高三年级 8 月 25日(周三)开学。
幼儿园暑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比照普通高中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地各校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暑假期间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及秋季学期开学相关方案预案。放假前,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在暑期自觉执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专项守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省外出行的,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暑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入校园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一米线”、核验身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流程,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校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承担校外会议、培训、竞赛等大型活动,对因特殊原因留校的师生,要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晨午(晚)检等相关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外出。要加强对暑假期间师生行踪和健康状况监测,精确掌握每名师生员工健康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加强家校联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服从社区防控和网格化管理,每日居家测量体温并记录,一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鼻塞、流涕等症状,须立即就医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或班主任。要加强所属学校聚集性活动的监管,严禁举办或承办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开学前,要做好防控物资储备,教室、宿舍等重点场所消毒消杀、卫生清洁等工作 ,重点跟踪摸排开学前14天师生健康信息。
(二)服务引导学生暑期生活
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要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假前教学,不得盲目增加教学难度、教学内容和教学容量,避免给学生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 要严格按照作业、读物、睡眠、手机、体质等学生管理规定,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沉迷网络,控制孩子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 积极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开展读书创作、志愿服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社会实践等假期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各地各校要持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假期生活。
(三)家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学校要积极主动同家长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徽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短信、QQ 和微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切实做好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雷电、防自然灾害等重点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教育》课本,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知识。在假期前和开学前,严查漏洞和隐患,不留死角隐患。
(四)严格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
各学校务必要严格遵守放假时间及纪律要求,放假期间各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学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班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公办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到民办机构进行补课、培训。加强对培训机构假期开展培训班的明察暗访,持续督促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肃查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的文化课类培训机构。组织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正风肃纪,严肃查处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中小学教师。
(五)扎实做好校舍安全维护和排查
要利用暑期组织好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对现有校舍(含在建工程)以及消防设施、体育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各县区中小学校暑假时间如有调整,可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报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后执行。
六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