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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龚耀宗同志关于“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政策的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5-01 15:17 信息来源: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记者:“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有哪些建设内容?

龚耀宗答:继续完善和加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建设 ,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个稳定的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至少2200户贫困户实现增收,引导和支持至少6300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记者:“四带一自”民生工程补助的具体条件及标准是怎样的呢?

龚耀宗答:(1)对自种自养发展产业项目的贫困户,根据《霍山县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标准》(霍扶组〔201830号)文件给予补助,每户每年上限不超过3000元。(2)对农业园区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增收的,根据新修订的《霍山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扶组〔2019〕23号)文件精神,给予一定奖补,每个经营主体每年补助上限不超过3万元。(3)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风险融资贷款、评先评优、晋级评定、项目支持资金等优惠政策工作中,把吸纳和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1:《霍山县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标准》

2:《霍山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

(30号)关于印发《霍山县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doc

霍山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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