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股室 | ||||||
序号 | 联系电话 | 股室负责人 | 股室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股室职责 |
1 | 0564-5022586 | 梅书良 | 办公室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4楼405室 |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规范性文件起草、人事编制、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 |
2 | 0564-5220530 | 陈爱玲 | 规划财务股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3楼304室 |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管理上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监督检查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
3 | 0564-3900680 | 张翰森 | 社会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3楼303室 | 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志愿服务有关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全县乡镇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并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审定工作。配合开展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
4 | 0564-3908788 | 万皓月 | 社会救助股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2楼202室 | 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
5 | 0564-3906337 | 朱传文 | 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3楼305室 |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建设殡仪馆服务站、城市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相关工作。拟订和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
6 | 0564-3900682 | 王学精 | 养老服务股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2楼204室 | 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 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 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下属事业单位 | ||||||
序号 |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 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
1 | 0564-3900688 | 李小路 | 霍山县婚姻登记处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妇幼保健院主楼三楼(霍山县红源大道与花园南路交叉口) | 霍山县婚姻登记处是县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县婚姻登记处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二)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三)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2 | 0564-3906332 | 吕刚 | 霍山县城乡低保中心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三楼301室 | 霍山县城乡低保中心是县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股级。加挂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县城乡低保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低保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县级《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低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协助县民政局做好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协助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二)协助县民政局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住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困难职工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的家庭开展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主要核查车辆、房屋、税收、公积金、社保、就业、救助等信息,出具有关核对报告,对预警信息及时反馈并处理等。 |
3 | 0564-5220220 | 王军 | 霍山县救助站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高桥湾产业园东坡路与高桥湾路交汇处救助管理站101室 | 霍山县救助管理站是县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股级。加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县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牌子。县救助管理站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 (二)对处于无处居住等暂时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人给与救助。 (三)庇护救助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对遭受家庭暴力离家而生活无着者的来电、来访人员,及时处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件,并做好详细真实的记录。 (四)为需要帮助的服务对象提供卫生的食物及安全的住宿。请专业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 (五)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定期组织职工及滞留在站人员学习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协助县妇联等相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六)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4 | 0564-5222010 | 范行祥 | 霍山县殡仪馆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牛角冲村殡仪馆一楼驾驶班办公室 | 霍山县殡仪馆是县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股级。加挂县公墓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县殡仪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遗体接运、冷藏、告别、火化任务、协助宣传殡改政策。 (二)负责公墓管理和清明春节群众祭祀活动。 (三)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5 | 0564-5028347 | 沈万清 | 霍山县社会福利中心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南路44号霍山县福利中心101室 | 霍山县社会福利中心是县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股级。加挂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县儿童福利院牌子。县社会福利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弘扬救助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收住本县籍父母双亡,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儿。 (二)负责收住孤儿的生活,就医和义务教育等事宜。 (三)宣传对残孤儿童的保护,提高全社会对残孤儿童的关爱意识。 (四)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福利院的捐助。 (五)承担养老服务、三无老人供养。 (六)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6 | 0564-3900690 | 庞华军 | 霍山县福利彩票管理站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二楼206室 | 霍山县福利彩票管理站是县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股级。县福利彩票管理站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民政局制定全县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等;建立全县电脑型彩票、即开型等福利彩票的销售系统。 (二)负责彩票销售点布局规划、销售点变更审批事项、经营场所规范化建设。 (三)负责管理全县福利彩票的系统数据维护、资金归集结算、设备和技术服务等。 (四)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福利彩票的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福彩公益金的筹集以及福彩助学、福彩图书进校园等公益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7 | 0564-5038520 | 刘宝 | 霍山县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民政局4楼404室 |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接待和协调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 (二)负责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县情教育。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执法、普法情况的检查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开展老龄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五)负责开展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开展老龄事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六)组织、指导各老年社会团体和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协调和组织全县老龄工作重大活动。 (七)负责全县12343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