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县政府举办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直属于县卫健委,副科级建制。中心的前身为原霍山县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6年8月;2007年3月,经县编委批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独立组建、独立办公。
中心位于与儿街路与幽芳路交口东100米处,与县卫健委、县卫生监督局共同办公于8层办公楼内,中心使用面积2010平方米。中心核定编制30人,现有在职职工33人,其中在编职工30人,编外聘用人员3人。中心下设办公室、免疫规划与急性传染病防治股、地方病与性病艾滋病防治股、卫生监测股、检验股、健康教育股6个职能股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县卫健委的领导下,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
霍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能,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抓好各种传染病防控,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行为方式,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实现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丰收。先后荣获“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六安市第四届文明单位”、霍山县第一届至第四届“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被六安市总工会授予“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