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霍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对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进行了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参照六安市、周边县殡仪馆收费价格水平,结合我县实际,调整了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霍山县发改委。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登录霍山县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https://www.ahhuoshan.gov.cn/zmhd/yjzjk/index.html)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霍山县发改委价格监测股(邮编:2372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hsxfgw@126.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儒斌,联系电话:0564-5031137。
关于《
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意见
》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霍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对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进行了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参照六安市、周边县殡仪馆收费价格水平,结合我县实际,调整了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定价内容
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
(二)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2、《安徽省价格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第十九条规定: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调查,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制定、调整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应当聘请专家进行论证。
3、《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价格主管部门承担。
三、定价背景
我县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为2005年、2006年核定,十多年未调整,而且随着油、电、人员工资等运营成本的提高,殡葬服务成本费用逐年增加,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收费标准急需调整。
四、调整后的收费项目、标准
关于公开征求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霍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对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进行了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参照六安市、周边县殡仪馆收费价格水平,结合我县实际,调整了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现将调整的收费项目、标准公告如下:
一、定价内容
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
二、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2、《安徽省价格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第十九条规定: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调查,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制定、调整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应当聘请专家进行论证。
3、《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价格主管部门承担。
三、定价背景
霍山县殡仪馆位于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社区和衡山镇牛角冲村交界处,按Ⅲ类馆规划建设,年火化人口4100具,总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现已完工建成,拟于8月份正式投入运营,原部分收费标准已不能补偿服务成本,为保障新馆顺利运营,急需调整收费标准。
我县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为2005年、2006年核定,十多年未调整,而且随着油、电、人员工资等运营成本的提高,殡葬服务成本费用逐年增加,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收费标准急需调整。
四、调整后的收费项目、标准
霍山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拟调整的收费标准 |
备注 |
|
1 |
火化费 |
新型环保平板炉 |
元/具 |
300.00 |
对儿童遗体减半 |
高档环保捡灰炉 |
元/具 |
980.00 |
|||
2 |
遗体 接运费 |
普通遗体接运费 |
元/20公里 |
160.00 |
超过20公里每公里加收5元。 |
3 |
遗体 冷藏费 |
普通冷藏柜(棺) |
元/天 |
100.00 |
|
4 |
骨灰 存放 |
长期存放(含1年) |
元/年、位 |
180.00 |
含寄存、瞻仰、卫生处理等。 |
短期存放 |
元/半年.位 |
90.00 |
|||
5 |
收敛费 |
正常尸体 |
元/具 |
50.00 |
|
6 |
卫生 消毒费 |
车辆消毒费 |
元/次 |
10.00 |
|
卫生费 |
元/次 |
20.00 |
|
||
7 |
遗体 整容费 |
遗体整容化妆费 |
元/具 |
200.00 |
特殊遗体更衣费面议。 |
遗体更衣费 |
元/次 |
300.00 |
|||
擦身 |
元/具 |
80.00 |
|||
包扎 |
元/次 |
100.00 |
|||
缝合 |
元/次 |
60.00 |
|||
8 |
告别厅 租赁费 |
吊唁厅(大厅) |
元/次 |
400.00 |
含空调、电子屏幕、自动化棺罩、播放哀乐、免费茶水等。 |
吊唁厅(中厅) |
元/次 |
300.00 |
|||
吊唁厅(小厅) |
元/次 |
200.00 |
|||
临时告别厅 |
元/次 |
200.00 |
|||
|
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售价 |
按进价顺加20%-30%确定。 |
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社会各界对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反映。
联系电话:0564-5031137;联系人:李儒斌
电子邮箱:hsrz@163.com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8月1日
无意见
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我委于2022年8月1日将《关于公开征集霍山县殡仪馆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8月31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