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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124273536445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电动车行车问题
来信时间: 2022-10-15 11:27
来信内容:
目前城区有些道路规划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根据要求,电动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路行驶,那么电动车在左转弯的情况下,目前要求是同机动车一样跟着红绿灯左转,而此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距离左转车道通常还有一个到两个车道,此时左转非常危险,这么要求是不是不太合理了,很困惑。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霍山县政府办    答复时间:2022-10-17 18: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非机动车在路口左转弯,如在小路口左转弯时(无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以及单行只有二条以内的车行道),非机动车在路口内左转弯的时候,应当靠路口中心点右侧通行。如果在规则路口,标线及有非机动车道的路口左转弯,根据交通信号灯指示,沿右侧人行横道直行后,到达对面的人行横道等候区,待绿灯亮时,继续沿人行横道横过。
    感谢你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交警大队,电话:0564-39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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