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2019年11月成立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印发,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2020年8月—2021年2月,为收集资料和专题研究阶段,规划编制团队按照专题研究内容,分别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与分析、实地调研、问题梳理、编制专题等工作,主要形成了双评价、双评估、重大专题研究、村庄布点规划、国土空间目标与战略、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主要国土空间支撑体系、中心城区布局方案等工作成果。在前期基础性工作完成的基础上,2021年3月—2021年7月期间,我局多次召开县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对接会,多次征询乡镇及部门单位意见,规划编制团队在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中期成果。2021年9月3日,中期成果通过县政府组织的专家咨询会,并在会后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 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 安排,我县组织编制了《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详 见附件1、附件2),按照“无规划不建设”、“无规划不投资”原则,为科学、合理、有效地引领项目,本着为县域 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负责的精神,现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意见。请重点审阅以下内容:
一、文本附表中《重要规划指标表》涉及各部门业务工作的指标,请各部门认真填写;
二、文本附表中《重点建设项目表》涉及各乡镇、 部门的项目,本着应报尽报原则,请仔细检查校对,防止漏报、误报;
三、请提供所在乡镇和部门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电子版,并认真审核文本中相应章节内容是否与专项规划主要结论有矛盾;
四、 图集中涉及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相应图纸,请各 部门仔细审阅校对是否与各部门专项规划或已有主要结论不符;
五、在规划期间各单位“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逐一填报并上图;
六、文本、图纸中有其他错误,请一并修改。
请按上述要求,将相关书面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2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至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联系方式:0564-5026634
附件: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8日
关于《
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2019年11月成立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印发,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2020年8月—2021年2月,为收集资料和专题研究阶段,规划编制团队按照专题研究内容,分别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与分析、实地调研、问题梳理、编制专题等工作,主要形成了双评价、双评估、重大专题研究、村庄布点规划、国土空间目标与战略、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主要国土空间支撑体系、中心城区布局方案等工作成果。在前期基础性工作完成的基础上,2021年3月—2021年7月期间,我局多次召开县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对接会,多次征询乡镇及部门单位意见,规划编制团队在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中期成果。2021年9月3日,中期成果通过县政府组织的专家咨询会,并在会后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2年初,在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下,启动全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并按要求分别于5月、7月、9月提交了三轮划定成果,最终于2022年9月底形成全县“三区三线”正式成果并通过国家审查。2022年11月根据国家下发的“三区三线”成果,规划编制团队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2023年2月8日,我局书面征求16个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对《规划》的意见,收到反馈意见78 条,采纳68条。3月14日,《规划》向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在会后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20日,《规划》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月30日,将《规划》初步成果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4月21日,霍山县2023年规划管理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4月25日,《规划》通过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精神,县政府组织编制了《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3年3月3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征求16个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对《规划》的意见,收到反馈意见78条,采纳68条。
单位名称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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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
一、修改文本环卫设施部分。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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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改文本停车场建设部分。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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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
修改文本中第76页“第二节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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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县域基础设施规划图中电力设施布局有误,需进行替换,拟替换附图随文上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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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中无县域供电重点建设项目表,需进行补充,拟补充县域供电重点建设项目表随文上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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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局 |
1、建议(1)P72页第二节正文第一行“构建“一横三纵’的高速公路网体系”修改为:“构建“二横三纵’的高速公路网体系”。(2)P73页,专栏表格内容““一横’: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修改为:“二横”: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庐江-霍山高速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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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1)P74页第三节文段中“一主二副多节点”修改为“一主三副多节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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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改P74页专栏表格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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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
1、在霍山职校西侧、高桥湾路南侧、燕窝路东侧、高新东路北侧地块规划霍山职校就业创业产教融合项目、新建高桥湾小学、高桥湾幼儿园。 |
部分采纳 |
新建高桥湾小学按要求调整,高桥湾幼儿园位置选址不符合十五分钟生活圈标准,已建议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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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建设的城北小学、城北幼儿园用地,位于潜台路以东、渭河西路以南地块,约103亩。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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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惠民路以西、殷家冲地块预留城南幼儿园地块,约30亩。 |
不采纳 |
城南幼儿园位置选址不大合理,已建议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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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土空间规划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已经和总规单位进行了对接,请把教育专项规划一并纳入总规。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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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一、文本 |
1.第3页:森林覆盖率73%的数据来源?(森林覆盖率建议不提)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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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4页:(1)专栏的七山中:林地149853.23公顷的数据来源? |
数据来源于统一下发的规划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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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栏的一水中:“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改为“自然保护地”;面积为24454.6公顷。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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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7页:风险挑战中:建议增加“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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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19页:(1)“林业发展区”指的是什么?其面积和占比的数据来源? |
林业发展区来源于县级空间规划技术导则,面积及占比均按照技术导则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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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节优化国土空间结构中:林地的面积减少了,湿地面积的来源包括哪些,需核对,以免影响我县在全省的湿地保护率排名。 |
不采纳 |
林地面积减少为争取减低林地保有量,湿地面积主要包括滩涂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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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22页:“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和“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两段完全一样。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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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25页:突出六安霍山大别山茶谷中:“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议改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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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30页: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中:“建立县、乡镇(园区)、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将“(园区)”删掉。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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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修改第33页:专栏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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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34页:(1)森林覆盖率的数据来源?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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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文本第34页内容。 |
采纳 |
其中森林覆盖率来源于规划基础数据计算得出,文本中已经不再体现相关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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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修改文本第35页:第五节。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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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修改第36页提法。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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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中:实现全县湿地保有量464.59公顷,数字与省局下发的不一致(省局下发的湿地面积依据国土三调,包括沼泽、内陆滩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坑塘)、沟渠); |
不采纳 |
湿地规模因为统计口径不一致导则,规划中湿地不包括陆地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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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修改第38页专栏中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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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修改第39页。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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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修改第42页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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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70页:串联九珠中:“国家地质公园分园区3个”改为“安徽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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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81页:应急体系中建议加入“森林防火”。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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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88页:第四行:“提高森林碳汇功能”改为“提高森林碳汇功能,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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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表 |
1.表一:“林地保有量”下降了;“生态修复面积”为“0”?湿地面积要核实。我县上报的湿地面积9070.38公顷。 |
不采纳 |
林地规模下降已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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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二:湿地面积要核实。我县上报的湿地面积9070.38公顷。 |
不采纳 |
湿地规模因为统计口径不一致导则,规划中湿地不包括陆地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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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七:南岳山-佛子岭水库省级风景名胜区级别为省级。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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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十一:建议加入表格,详见林业局反馈意见原文件。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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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表十二:建议加入表格,详见林业局反馈意见原文件。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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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图纸 |
1.图4:自然保护地分布图要用同一底图(整合后);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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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9: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中的佛子岭自然保护区和铜锣寨风景名胜区标注位置不准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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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1、修改第46页: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设施部分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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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改第56页:社会保障设施用地规划部分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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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心城区路名按照霍山城区地名规划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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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1、P74页,修改规划到2025年用水总量。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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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74-P75页,“新开工建设骨于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应去除,因与前面所提灌区工程有重复。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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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77页,第四行“实施小水电清理整改”改为“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因清理整改已完成。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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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建议根据最新提供资料重新进行梳理。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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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修改附表部分项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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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
1、修改P46页:医疗设施标准部分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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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改P56页:医疗卫生用地规划部分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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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 |
一、文本 |
1、第45页,文化设施规划专栏,中心村:配置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村级文化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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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改第65页,划定城市紫线并加强管控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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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第68页,历史文化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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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修改第85页,建设区域特色旅游与康养目的地,打造长三角康养新居地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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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图纸 |
5、5县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其中,28豪猪岭会议旧址已消失,增加县保单位刘淠西故居;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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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县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作相应修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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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县域基础设施规划图:佛子岭水库建议增加上林苑码头、洪家冲码头。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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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表 |
8、表11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旅游项目增加舒传贤红色启蒙营、与儿街三线文化传承营、迎驾春风美酒小镇、迎驾春风研学营地、屋脊山景区开发项目、东西溪九里河景区开发项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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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开发区 |
用地 |
1.调整经开区部分地块用地性质。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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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经开区部分绿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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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 |
修改文本第四节系统布局新型基础建设中“消防救援”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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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处 |
1、目前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规模2万吨/天,位于柳林河与老六佛路交口西南角,请调整土地性质;根据排水专项规划,计划对原外环景观带(白马尖路至幽芳路)及中沟进行湿地化改造,用于净化处理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请调整用地性质保障;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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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高铁广场片区按最新建设方案纳入空间规划。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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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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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
中心城区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图参照霍山十四五商业规划修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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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经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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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 |
1、和霍山县城市安全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对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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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
1、霍山县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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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镇 |
1.建议以衡山镇城镇开发边界为载体,打造城市开发边界周边闭环特色旅游服务经济圈,辐射周边乡镇的旅游规划需求。规划迎驾美酒小镇、东坡诗词园、仙人脚湖水美景、复览重游第一山、满路桥水美乡村、牛角冲农业观光园、东石门农家乐、上元街南岳名山等节点。 |
不采纳 |
部分规划内容需要落实在乡镇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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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我单位前期反馈的村庄规划编制意见,建议设计单位现场和我单位以及村委会对接,有部分自然村因征地拆迁已经不存在了,同时部分村一部分范围在新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外,需要设计部门现场对接核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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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衡山镇区划面积约146.8平方千米,只有很少一部分在城市开发边界内,而城市开发边界内仅只有25平方千米,城市开发边界外城乡结合部大多数为农村,农民对美好乡村建设愿望迫切,故需要充分考虑提高城乡结合部规划编制的质量。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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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录入文本中我乡镇重点建设项目。 |
不采纳 |
部分规划项目不属于县级重大项目工程,项目可细化落实在乡镇规划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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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龙寺镇 |
1、新增屋脊山茶宿项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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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抽水蓄能电站安置点项目面积。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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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家庙镇 |
1、观音岩九峰十三洞旅游项目按该项目规划方案上图(已提供矢量数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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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扩大大别山矿泉水项目有地范围;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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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镇承诺项目:金永生态养殖及大河厂粮食烘干中心需上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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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渡镇 |
新增黑石渡大桥至高桥湾大桥沿淠河景观大道项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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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水河镇 |
新增建设项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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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符桥镇 |
新增建设项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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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岭镇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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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儿街镇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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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坪镇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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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子潭镇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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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畈乡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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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佛庵镇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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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溪乡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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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儿岭镇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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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土市镇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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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乡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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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五级三类”规划体系中重要一级,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发挥着战略性、约束性和传导性的重要作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细化和落实国家、区域相关规划和《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优化霍山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对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出总体安排和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并将相关要求传导至各乡镇,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特编制《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的意义
长期以来,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等等。建立系统一致、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要求,国家、省、市、县、乡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中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迄今历时3年多时间,历经6轮对接,进行18次汇报。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成立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印发,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2020年8月—2021年2月,为收集资料和专题研究阶段,规划编制团队按照专题研究内容,分别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与分析、实地调研、问题梳理、编制专题等工作,主要形成了双评价、双评估、重大专题研究、村庄布点规划、国土空间目标与战略、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主要国土空间支撑体系、中心城区布局方案等工作成果。在前期基础性工作完成的基础上,2021年3月—2021年7月期间,我局多次召开县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对接会,多次征询乡镇及部门单位意见,规划编制团队在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中期成果。2021年9月3日,中期成果通过县政府组织的专家咨询会,并在会后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初,在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下,启动全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并按要求分别于5月、7月、9月提交了三轮划定成果,最终于2022年9月底形成全县“三区三线”正式成果并通过国家审查。2022年11月根据国家下发的“三区三线”成果,规划编制团队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2023年2月8日,我局书面征求16个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对《规划》的意见,收到反馈意见78 条,采纳68条。3月14日,《规划》向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在会后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20日,《规划》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月30日,将《规划》初步成果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4月21日,霍山县2023年规划管理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4月25日,《规划》通过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
四、工作目标
到2035年,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保护、发展、管控的统一,优化全域国土空间格局;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国土空间的底线管控;加强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构建霍山开放、协调、安全、和谐、高效、美丽、宜居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大别山革命老区绿色振兴的重大责任,建设国内一流的高端装备零部件制造基地,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健康养生新居地,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样板区,全国知名的山区特色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到2035年,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成皖西工业重镇,六安市域次中心,以工贸、旅游主导的山水宜居城市。
五、主要内容
《规划》由三大板块,共计13章组成,具体如下:
本次规划范围为霍山县行政辖区,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即霍山县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约2043平方公里。县域范围的规划重点为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中心城区范围的规划重点为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
《规划》细化和落实了《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优化霍山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对管辖范围内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安排。2023年9月28日,自然资源部批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其中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3万亩,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986.75平方公里,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8.12平方公里。
《规划》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一核引领,轴带串城,三区同兴,多点支撑”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构建“一带两区”的安全高效农业空间。加强山河共保,构筑“一屏一河,三库多点”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强化集约集聚,形成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构建“中心集聚、两横两纵、三群三圈”的城镇空间格局。
《规划》通过对城区现状、自然地理要素、城乡管控政策、城市发展战略、重点产业项目、重要交通设施布局等多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出东建高铁站、西联美酒镇、北拓高桥湾、南倚南岳山、中优霍山城的发展方向,形成“一体两翼、绿廊贯通、十字双轴、四心多点”的整体格局。
六、创新举措
《规划》构建四大发展战略:
实施区域协同战略融入合肥大都市圈。加强交通联系: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多通道直连合肥、武汉,实现霍山与长三角重点城市三小时可达。提升平台能级:做强大别山绿色会客厅功能,坐实“国家公园”长三角方向枢纽门户。做强产业平台,借力合肥都市圈建设和上海青浦、沪六对口合作机遇,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并积极与合肥增强创新协同。
实施生态保护战略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强化大别山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加大生态保护协同力度,共同打造跨界山水共保共治示范样本。建设东淠河流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生态经济区,探索两山转化制度创新。结合全域旅游建设和红色文化活化利用,赋能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建设。
实施产业升级战略建设绿色发展示范。构建自然资源禀赋型+科技创新驱动型“2+N”现代特色产业体系。重点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生态食品深加工两大主导产业。
实施中心集聚战略推动品质城区建设。提升县城的集聚度和服务效率,打造北部城镇圈,在县城周边形成“一核、两心、三区、五镇”的北部城镇圈空间结构。落实以县城为中心的城镇化,多战略支撑中心城区提质升级。将中心城区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宜居宜业幸福区”,通过多个具体空间策略,实现中心城区提质升级。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打算
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规划传导及管控、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规划管理与实施、完善规划配套政策等五个方面出发,夯实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县镇上下联动,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推进实施的共同责任。统筹建立由县、镇(乡)两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构成的全县“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指标、分区、名录、位置、边界”传导体系。强化纵向传导、统筹专项横向传导,明确用途管制政策,确定实施传导规则。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健全相关配套政策,确保相关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