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广大群众提出修改意见。诚挚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预案》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含修改依据)将作为《预案》编制的重要参考。
一、征询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1日
二、提出方式:
1.登录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huoshan.gov.cn/zmhd/yjzjk/index.html留言;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74335947@qq.com。
3.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9室收,邮编:237200。
4.联系电话:0564-5026945 联系人:吴涛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21日
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起草说明
为健全《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中的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最大限度控制或减缓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保障辐射环境安全,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修订2024年版《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修订《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自2019年2月编制的《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以来,核技术利用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内容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调整,我县的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单位的规模、种类也不断增加,《预案》的内容已经不太能够完全适应当前应急的需求,因此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对《预案》开展了修订。
二、修订《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六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起草的过程
2024年3月23日,我局结合本县实际,组织起草了《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4月22日完成对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意见征集,经综合上述修改意见对《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
四、《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
调整章节顺序,增加新设章节。将事故分级调整到第二章节;增加第四章节预防预警内容;将所有应急响应内容均并入第五章节;在第六章节增加环境损害赔偿;在第七章节修订了资金、物资、制度、技术保障;增加第八章附则。
总则修改内容:完善编制目的,增加编制依据,调整适用范围。将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中“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工作原则吸收进本预案并进一步细化。
组织机构与职责修改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增加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并补充相应单位职责;县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调整为协调指挥组、辐射监测组、安全保障组、去污洗消组、医疗卫生组、舆情信息组、后勤保障组、专家咨询组,并补充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职责。
应急响应修改内容:结合我县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的实际,在本章节中按照应急事件顺序设置响应分级启动和级别调整、信息报送与处理、响应措施、外部支援、安全防护、通信联络、事故通报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8个子章节,对每个子章节的内容进行了细化;细化响应措施中步骤和单位职责内容;补充完善响应终止条件和对于不具备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的处理方式。明确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接报的政府部门事故报告的时限和对象。明确分级响应措施。
增加环境损害赔偿内容:随着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实施,本次修订提出对发生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的,应按照《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赔偿。
保障和附则修订内容:明确了资金、物资、制度、技术保障的责任单位和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专业技术名词进行解释。
县生态环境分局就《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县直单位发函进行意见征集,于4月22日完成对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意见征集,共收到7条反馈,其中6条反馈无意见,提出意见1条,为县卫健委建议增加辐射相关培训内容,该意见被采纳。
为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效及时应对辐射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2024年3月23日,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本县实际,组织起草了《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4月22日完成对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意见征集,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7条,其中采纳1条,6条无意见,经综合上述修改意见对《霍山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
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 |
主要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原因 |
1 |
县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 |
— |
2 |
县公安局 |
无意见 |
— |
— |
3 |
县财政局 |
无意见 |
— |
— |
4 |
县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 |
— |
5 |
县卫健委 |
建议增加辐射相关培训内容 |
采纳 |
— |
6 |
县应急管理局 |
无意见 |
— |
— |
7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无意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