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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霍山县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保护奖励办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3-11 16:14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我县于201512月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全市唯一),2020111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六安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六政办〔202033号)文件,对全市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奖励政策作出了新的调整。

二、制定意义

    鉴于当前,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品牌建设奖励政策较为分散且个别条款操作性不强,亟待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品牌建设奖励政策进行整合,以更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创新逐步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三、起草过程

202010月,经请示仰玉晶部长、王强副县长,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对原有县内涉及知识产权政策进行重新梳理,结合六政办〔202033号文件和霍山实际,并借鉴舒城、金寨、霍邱等兄弟县区出台的政策,起草了《霍山县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保护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2021122日,由王强副县长主持召开了由县财政局、科技经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迎驾、世林、应流、一隆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讨论会,并通过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霍山县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保护奖励办法》草案。

四、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强我县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力度,提高县域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

五、主要任务

1、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力。

2、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

六、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含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与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两大项20条具体举措,涵盖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等知识产权的各方面。

七、内容解读

与原奖励政策《关于转发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霍创新资金20191)对比:

新增了3条国内发明专利的职务发明人;第5条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第7条发明专利代理机构授权量补助;第9条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第12条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和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第13条国际商标;第14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新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第16条知识产权专员等8项条款,主要配套市级奖励政策。

取消了实用新型专利、省著名商标、专利保险、中国名牌、安徽名牌等5项条款奖励。整合了11条中国驰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奖励政策,保留原奖励标准。

(一)新增8项条款,主要配套市级奖励政策

1、新增第3条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的职务发明人,给予每件0.5万元奖励。

2、新增第5条对获得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合格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新增第7条对代理本县发明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授权量达到20件(含20件)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达到30件(含3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4、新增第9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

5、新增第12条对新认定的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申请人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和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

6、新增第13条对新核准注册的国际商标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同一国际商标经2个(含2个)以上国家(地区)注册的,给予4万元奖励。

7、新增第14条对新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新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8、新增第16条知识产权专员所在企业每授权1项发明专利,奖励本企业知识产权专员500元。

(二)删除5项条款,整合1项。

1、取消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省著名商标、专利保险、中国名牌、安徽名牌等条款奖励。

2、整合第11条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人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原政策条款:县委《关于推进工业“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霍发〔20142号)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安徽省名牌产品”、“安徽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八、保障措施

霍山县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保护奖励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申报受理,县财政局给予资金保障。


股室:商标专利股

负责人:尹和富 

联系电话:5031216 

详细地址: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4室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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