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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霍山县2022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政策新闻发布会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4-20 09:44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发布人:郑浩

发布单位: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主题:霍山县2022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政策

发布地点:霍山县医保局401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0日

以下为发布实录: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我谨代表霍山县医疗保障局,向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我局牵头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下面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提问。

1: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的出发点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

   2: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有哪些目标要求?

答: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倾斜支付;四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补助政策,稳定实现救助对象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五是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特困人员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90%,低保对象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75%;六是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健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预警处置机制工;七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一站式”结算。

3:请解读职工参保缴费有哪些具体规定?

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缴费率7%(含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缴费率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由个人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

4:请解读居民参保缴费有哪些具体规定?

居民医保费按年缴纳,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原则上在2021年底前按照个人320元完成2022年度参保筹资。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在出生后90日内完成缴费(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救助对象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32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288元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56元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160元定额资助。

5:请解读待遇保障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是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作用。对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其中: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普通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救助对象在内的所有参保人员享受统一的基本医保待遇。二是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健全职工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60%。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倾斜支付政策,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具体的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按照《六安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确定,防止泛福利化倾向。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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