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政府办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关于《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4-29 10:10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3月20日至4月20日向各乡镇、开发区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4月26日召开了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会议。截止4月29日,共征得反馈意见4条,采纳3条,不予采纳1条。

序号

反馈部门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如不采纳,说明理由

1

农业农村局

1、建议将第四大项重点工作第三小点中“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里的“平台建设”删除(县级暂时没有平台建设的能力和需求),并在其责任单位加上县文旅局、县住建局。

采纳

 

2

民政局

建议将四、重点工作中2、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研判中的“婚姻殡葬”改为“婚姻登记、殡葬服务”;5、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中的“行业协会”删除。

采纳

 

3

财政局

建议删除第8页第4项中“获奖励单位可列支不高于10%奖励资金,用于表彰参与标准制修订的人员(建议为标准文本排名前五的人员),表彰原则上不高于2000/人”的表述。

采纳

 

4

中药材产业中心

标准样品标样的研制,是否在《实施意见》的奖励范围内,希望在《实施意见》中能够进一步明确。

不予采纳

因《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化发展的意见》未规定此项奖励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