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霍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听证会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霍山县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3:00。
二、听证地点:县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分档气量及价格:
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年用气量在420立方米(含)以内,即月均用气量35立方米及以下,覆盖93.06%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第二档气量,年用气量420立方米以上至1080立方米(含)以内,即月均用气量35立方米至90立方米,覆盖6.22%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第一、二档气量总共覆盖99.28%家庭月均用气量;第三档气量,年用气量1080立方米以上,即月均用气量90立方米以上气量。
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一、二、三档气价比例为1:1.1:1.4。其中: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即每立方米2.90元;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1倍,即每立方米3.19元;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4倍,即每立方米4.06元。
(二)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用气量额度在不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三)计算单位。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人,各级用气量相应调增5立方米。
(四)特殊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05倍执行,每立方米3.045元。
(五)低保困难户。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每月设置5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采取先收后返的办法,具体由燃气企业按规定程序操作。
(六)建立联动机制。霍山县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按六安市联动方案执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及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17人)
1、消费者参加人(7人)金培培(霍山县衡山镇东大街社区书记)、何梦(霍山县衡山镇淠阳湖社区地暖用户)、蔡立华(霍山县衡山镇荷香社区居民)、项远明(霍山县衡山镇文盛社区居民)、朱咏梅(霍山县衡山镇古城社区居民)、沈善琼(霍山县下浮桥小学老师)、熊启才(霍山县衡山镇平安法治办律师)。
2、经营者参加人(2人)刘晨(霍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余代华(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陈艳(县人大代表)、许扎中(县政协委员)。
4、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专家等人员(6人)彭晶晶(县网信办专职副主任)、吴怀林(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王韬(县住建局总经济师)、俞龙(县市监局价监室主任)、程清荷(县教育局副局长)、王学精(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负责人)。
(二)听证人(3人)朱景宏(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儒斌(县军民融合办专职副主任)、杨晨(县发改委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委专门设置了邮箱(hsrz@163.com)和电话(0564-5020803),2024年9月3日前,公众可通过以上方式提交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