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并组织体检和公安局审查,现同意认定杨雅君等24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汪敏等75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蒋金玉等61位同志具备初中教师资格。
特此通知。
附: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花名册
霍山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日
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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