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2021年12月份治安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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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处罚的事实 |
理由 |
依据 |
决定 |
执行情况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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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某某 |
2021年12月17日,徐**酒后驾驶冀J****号的小型汽车行****路交叉口500米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59mg/100ml。 |
酒后 驾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五日 |
已执行 |
霍公(交)行罚决字〔2021〕7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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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钱某 |
2021年11月22日,钱*与卢**、杨*、王**四人在安徽省霍山县****区**大道“***”二楼**厅包厢内以“选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赌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二日 |
已执行 |
霍公(开)行罚决字〔2021〕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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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某某 |
2021年11月13日晚,在霍山县**镇***村***组郑*经营的**农庄饭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当晚违法行为人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当事人万**向公安机关提供了黄*没有酒后驾车而是自己驾车的虚假证言。 |
提供虚假证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整 |
已执行 |
霍公(下)行罚决字〔2021〕7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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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董某某 |
2021年10月25日,董**在霍山县衡山镇**社区“***小区”**室董**家中,提供场所及赌具扑克牌供傅**、夏**、徐**、熊**、冯**、冯**、黄**、王*、李**、王**、何**进行赌博活动。 |
赌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七十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整 |
已执行 |
霍公(开)行罚决字〔2021〕7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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