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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公安局2021年12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2-31 10:39 信息来源:霍山县公安局  字体:[  ]
霍山县公安局2021年12月份治安管理情况
序号 姓名 处罚的事实 理由 依据 决定 执行情况 文号
1 徐某某 2021年12月17日,徐**酒后驾驶冀J****号的小型汽车行****路交叉口500米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59mg/100ml。 酒后  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拘留五日 已执行 霍公(交)行罚决字〔2021〕782号
2 钱某 2021年11月22日,钱*与卢**、杨*、王**四人在安徽省霍山县****区**大道“***”二楼**厅包厢内以“选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赌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 行政拘留二日 已执行 霍公(开)行罚决字〔2021〕731号
3 万某某 2021年11月13日晚,在霍山县**镇***村***组郑*经营的**农庄饭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当晚违法行为人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当事人万**向公安机关提供了黄*没有酒后驾车而是自己驾车的虚假证言。 提供虚假证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整 已执行 霍公(下)行罚决字〔2021〕726号 
4 董某某 2021年10月25日,董**在霍山县衡山镇**社区“***小区”**室董**家中,提供场所及赌具扑克牌供傅**、夏**、徐**、熊**、冯**、冯**、黄**、王*、李**、王**、何**进行赌博活动。 赌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七十条之规定 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整 已执行  霍公(开)行罚决字〔2021〕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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