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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0-02-26 10:20  作者:江晨晨信息来源:霍山县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2009年度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如下。

一、概述

  200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规定,修改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领导班子、联系电话、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并指定信息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管审核,各科室报项目,信息员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依据县政务公开办提供的统一格式,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网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加强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科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四)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县民政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动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县民政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提高网上服务功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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