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霍山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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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2号 |
邮编 |
237200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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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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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权 类型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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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区域 |
霍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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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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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执法工作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其职责分工 |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涉及本单位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合法性审核等工作。 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行政审批股、区划地名股):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相关执法工作;负责社会志愿服务等执法工作。 3.社会救助股:负责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及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 4.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负责对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儿童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收养登记及殡葬设施审批;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及其活动管理等执法工作。 5.养老服务股: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等执法工作。 下属单位: 1.霍山县婚姻登记处:负责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等。 2.霍山县救助管理站: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处于无处所居住暂时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人等的救助管理。 3.霍山县城乡低保中心: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及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4.霍山县民政执法大队:负责县内民政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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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行政许可:《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行政处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 行政给付:《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60年代初期精简下发职业制武装民警按精简下放退职职工对待的通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行政强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其他权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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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4-5022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