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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财政局关于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6-24 15:34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霍山县财政局关于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1-037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被投诉人: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址:霍山县住建大厦

当 事 人: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12、评标办法在国内潜在投标人中,对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另该项目价格分为10分,其他潜在供应商无法通过价格分获取中标机会。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业绩”设置未定义“智慧城市业绩”、“城市大脑业绩”范围,业绩案例模糊;项目业绩金额过高,应采用“阶梯式”得分。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三人,同时具备多种特定的证书,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定制化。

诉求:重新制定公平公正的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并确保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234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霍山县财政局

2021 622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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