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481号)文件,2025年下达我县现代设施农业贴息176万元,现将《霍山县2025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黄守擎,电话:5038392。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霍山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霍山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为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进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481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我县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贴息范围
建设主体在我县范围内开展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现代设施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贷款资金可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等,享受贴息政策的同笔贷款中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的比例不低于 60%)。
三、贴息标准
根据我县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并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10万元,贴息金额以2025年度实际用款时间(用款日)计算,同一时间段产生的利息不得重复计算补贴。以下情况不纳入本贴息政策范围:一是建设主体因还贷逾期产生的利息;二是建设主体已经享受财政资金相关贴息政策的;三是建设主体用于非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四是建设主体未实际支付利息的。
四、贴息程序
1.自主申报。建设主体填写霍山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 1),向属地乡镇提交申请表及营业执照、身份证、银行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利息支付凭证、项目建设合同或设备购买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今年贷款贴息工作应于 11月10 日前自主申报完成。
2.乡镇初核。由属地乡镇对辖区建设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经核实无误后签字盖章,汇总(附件2)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3.县级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部门、金融部门配合,审核贷款贴息的申请材料,对本年度内申请贴息的建设主体名单进行核定,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定,审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将贷款贴息汇总表分别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并将建设项目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
4.资金拨付。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公示后贴息名单和贴息金额,20日内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建设主体。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现代设施农业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重要抓手,确定专门领导和业务干部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2.严格审核把关。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履行专项资金兑付责任,不得对贴息专项资金截留挪用。各乡镇要按照《霍山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对贷款贴息的建设主体认真审核,组织好申报和审核工作,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发生。
3.加强台账管理。依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将所有拟申请中央财政奖补的贷款贴息项目全部纳入融资项目库-现代设施农业子库储备并全程监管,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承贷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并对贴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让广大群众、农业经营主体等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经营主体和群众的积极性,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在全市营造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和设施农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附件1:霍山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2:霍山县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
附件 1
霍山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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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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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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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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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建设所属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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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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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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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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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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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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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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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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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息账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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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息 账 户 银 行 卡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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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已还贷款利息(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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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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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笔贷款本年度是否享受过财政相关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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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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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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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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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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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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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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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主体类型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2)当主体类型为农户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号。
(3 )所属领域为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烘干设施。
附件 2
霍山县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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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内容 |
所属 领域 |
投资 规模 |
贷款 规模 |
贷款 期限 |
贷款 银行 |
贷款 利率 |
本年度已还贷款利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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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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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部门(签字盖章): 县财政部门(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备注:(1)主体类型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2)当主体类型为农户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号。(3)所属领域为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烘干设施。(4)合计一栏只需填写投资规模、贷款规模、本年度已还贷款利息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