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卫健委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关于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7-04 10:03 信息来源:霍山县卫健委  字体:[  ]

 

尊敬的杨莉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号建议《关于村卫生室继续给予零差率补助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六政办〔201735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村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73号)精神,我县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创新了管理模式,健全了村医补偿、养老等机制。在2018年初,县政府出台了《霍山县创新村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1812号),落实了村医的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等六项制度,并明确了基本工资由县财政在编制乡镇卫生院年度预算时作出统筹安排,故每年在编制预算时,县财政部门按县方案精神将原村卫室购买村医服务补助(即药品零差率给予补助)统筹用于村医的基本工资

近年来,我县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持续提升,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933号)精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常住人口和相关标准的48%左右给予补助村医,每年约1300万元;县财政每年安排51.48万元对143个村室给予运行补助;安排18.76万元给予村室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每年安排24万元用于村室设备购置;出台了《霍山县紧密型医共体健康促进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包干使用考核激励办法》(霍政办秘〔202029号),每年县财政和医共体牵头单位根据居民医保参保人口数,按照30//年、12//年标准,安排激励资金约126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奖励,其中:乡村卫生机构各50%

(以上数据详见下表:《霍山县医共体改革前后村卫生室投入情况统计表》,数据来源:霍山县财政局社保股)

霍山县医共体改革前后村卫生室投入情况统计表

投入项目

金额(万元)

村医人数

人均投入(元)

备注

2017

2021

2017

2021

购买村医疗服务(药品零差率)

250

 

300

8333.33

 

其中:省145万元、县105万元

村医工资及养老保险

 

460

 

15333.33

含上级下达的购买村医疗服务105万元统筹发放

基本公卫

931.7

1247.5

31056.67

41583.33

 

考核激励

 

581

 

19366.67

 

 

1181.7

2288.5

300

39390.00

76283.33

 

运行补助

51.48

51.48

3600/

 

 

 

医疗责任险

18.76

18.76

1400/

 

 

 

设备购置

24

24

 

 

 

 

 

94.24

94.24

 

 

 

 

 

按照省委“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鉴于我县财政状况十分困难,“压一般、保重点”是方向所在。县财政对村卫生室的投入较周边县区和医共体改革前相比已有大幅增长,为此,县财政建议原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按现有模式统筹用于村医待遇兑现。

再次感谢各位人大代表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

承办单位负责人:葛子俊

承办人:刘道平  

联系电话:5022956

 

 

2022630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