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6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3位。其中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9.4亿元,同比增长13.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
一、上半年商贸经济运行情况
1.批发业。全社会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3位。其中限上批发业累计实现销售额40.53亿元,同比增长38.6%;实现零售额4.96亿元,同比增长10.7%。
2.零售业。全社会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4.4%,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6位。其中限上零售业累计实现销售额3.54亿元,同比增长11.9%;实现零售额3.5亿元,同比增长14%。
3.住宿业。全社会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5.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居全市第3位。其中限上住宿业累计实现营业额0.24亿元,同比增长34.6%;实现零售额0.12亿元,同比增长20.8%。
4.餐饮业。全社会餐饮业营业额同比下降0.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其中限上餐饮业累计实现营业额0.89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零售额0.86亿元,同比增长24.8%。
二、存在问题
1.存量不足,竞争力不强。一是存量不足,现有零售企业普遍规模小,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仅有6家,缺乏一些规模较大、竞争有力的企业,增强主导作用;二是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部分限上企业在经营战略、管理方式上落后陈旧,增长空间有限;三是网络零售额占比较低,仅有17家单位有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占限上零售额比重为3.6%。
2.新增企业拉动不足,负增长企业较多。上半年,今年新增入库的49家商贸单位零售额,仅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长4.2个百分点,拉动力不强。而在库的141家限上商贸单位中上半年零售额负增长单位共33家,同比下降37.5%,下拉了限上零售额增速8.8个百分点。
3.小微企业及吃穿用类商品零售回落。限上小微企业及吃穿用类商品零售额增速是推算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限上小微企业零售额同比下降0.2%,较一季度(15.1%)回落了15.3个百分点;限上吃穿用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3.8%,较一季度(32%)回落了8.2个百分点。
三、相关建议
1.加大商贸企业服务力度。相关部门积极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做好企业服务,助企纾困。另外,针对统计数据核查和审核中发现基础材料不齐全、财务制度不规范、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的企业,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完善统计基础资料。
2.积极谋划消费促进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协调组织各类消费节活动,广泛动员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促进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城乡区域联动等一系列促消费活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消费信心。
3.加快推动达限纳统工作。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对新成立企业的摸排力度,发现达到限上标准的企业,月度及时将其纳入限上商贸库,不断壮大限上商贸企业队伍,为促进社消零增长夯实基础、增添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