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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7-22 09:10 信息来源:霍山县税务局  字体:[  ]

受连续强降雨影响,我省长江干流全线和多条支流湖泊超警戒水位,部分河流超保证水位,淮河流域汛情迅速发展,防汛救灾形势十分复杂严峻,7月18日,我省已启动I级应急响应。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组织动员全省税务系统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汛救灾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7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具有极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是我们深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战略指引和行动指南。要深刻把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坚决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要深刻把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的重要论述,切实把防汛救灾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参与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各项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实践,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政治机关教育重要内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落实落细。全省税务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救灾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对水库、河流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等全方位防守、全天候巡查,让党旗在防汛救灾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多措并举确保汛期办税缴费秩序正常。汛情期间,要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引导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摸清进厅需求,确需现场办理的,做好预约服务等工作,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对于确因洪涝灾害严重需要暂时关停办税服务厅的,要及时通知纳税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理、同城办理。对需要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受灾纳税人,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务机关要及时受理、办理。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纳税人,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相关资料提供不全的,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要抓好灾后帮扶,落实好省局即将下发的《遭遇自然灾害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工作指引》,帮助企业享受政策。要积极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受灾企业,问需求、送政策、送服务,帮助受灾企业做好灾后重建工作。要掌握了解帮扶村受灾情况,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切实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认真扎实做好税务系统防汛救灾工作。各单位要对办公区域、办税场所等进行防汛、防雷检查,对票证库房、办税服务厅、档案室、机房、车库、配电房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分局(所)办公业务用房巡查,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可能突发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提前做好应急电源、设备、场所和保障物资的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要切实加强汛期车辆行驶安全,开展干部职工行车安全教育,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做好防汛救灾财力物力保障工作,购置必要的防汛物资,抢修损毁的设施设备。省、市税务局要主动服务基层,帮助解决困难。灾后,请有关单位及时统计因灾损失情况,由市税务局汇总上报省局。

四、严格落实防汛救灾各项责任。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部署防汛救灾工作,带头深入一线,加强调度指导,做好抢险救援、安置群众等各项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重大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听指挥、玩忽职守、处置不当、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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