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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入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清单的的工业母机企业,2025年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9-26 11:40 信息来源:霍山县税务局  字体:[  ]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中第2、3、6、8、9项。

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被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4年清单但未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于2025年10月31日停止享受政策。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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