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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复函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9-22 16:52 信息来源: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字体:[  ]

 

 

 

 

 

 

 

 

 

开发区〔2022105

 

 

霍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19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 范围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开发区可出租标准化厂房准入及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四点建议,对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霍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办法规定,在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后实行按片区分类出租,根据县政府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本次管理办法明确了开发区厂房管理范围,2021年底,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厂房面积520747.81㎡,共出租企业面积413031.01㎡,厂房空置率为19.53%,实现租金收入近2000万元。

开发区于20207月成立霍山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2年重新修定管理办法,办法中对承租条件、审批程序、单价等方面进行详备要求,同时对标准化厂房进行区划分类。分别为:开发区东部分为综合园区、台商产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1#厂区、2#厂区等,西侧衡山工业园为战新园区。截止20229月,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厂房523447.01㎡,共出租企业443883.06㎡,厂房空置率为15.2%

今后开发区将会加强对霍山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原则,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范厂房经营生产,为招商引资项目入驻提供提供要素保障。

1.开发区将定向建设标准化厂房,有统一管理、统一运营、按需建设、提前谋划等优势,有利于提高产业聚集和项目落地效率,解决产业项目落地难、落地贵、落地慢等痛点,满足企业需求,同时,也能提升土地亩均效益。

2.标准化厂房建成后,开发区将按照国资平台建设、园区准入、入驻企业买租的模式运营,重点聚焦大制造、大酿造、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吸引相关行业企业入驻。

3.入驻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标准化厂房使用权,对发展良好、成长性高、潜力大、地方财政贡献突出的企业,进行租金优惠扶持政策。

4.对租赁企业实行退出机制,由开发区法务办牵头,联合霍山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储僵尸企业资产,对“0贡献企业逐步进行清退,并回收工业供地或厂房,有效降低了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开发区更高质量绿色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您批评指正,我们将虚心接受并积极改正。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的工作不断改进。

人:李金宝

分管领导:程良燕

联系电话:0564-3912018

                 

                                 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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