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政〔2025〕61号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目前,我县已经进入森林防火期,为使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灭火的第一责任人,需安排专人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成立村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小分队。护林员要落实到具体山头,与包片村干部双重负责,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一有火警、火情立即组织人员扑救,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张贴防火标语、悬挂防火横幅,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工具滚动播出禁火令,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扑火基本知识。护林员需佩戴防火执勤标识在各林区、交通路口等重点区域宣传,不断增强全民防灭火意识,迅速掀起全民森林防火工作的新高潮。
三、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在林区内禁止烧山烧荒,严禁各种野外用火,防止火警火灾发生,确保人员、林木的安全。
四、加强督查,防患未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应在防火期内全天候处于临战状态,对生态公益林区、森林火灾易发区实行严密监控,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野外用火高发期,组织专人在山头、路口和火灾易发地段开展防火检查提醒,杜绝火源上山。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应立即组织力量奋力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并及时将火情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对组织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镇纪委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漫水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