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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9-26 10:42 信息来源:霍山县漫水河镇  字体:[  ]


漫政〔202561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

 

 

各村(社区)、各单位:

目前,我县已经进入森林防火期,为使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本村森林防灭火的第一责任人需安排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成立村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小分队。护林员要落实到具体山头,与包片村干部双重负责,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一有火警、火情立即组织人员扑救,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张贴防火标语、悬挂防火横幅,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工具滚动播出禁火令,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扑火基本知识护林员需佩戴防火执勤标识在各林区、交通路口等重点区域宣传,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迅速掀起全民森林防火工作新高潮。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批制度。严格按照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在林区内禁止烧山烧荒,严禁各种野外用火,防止火警火灾发生,确保人员、林木的安全。

四、加强督查,防患未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应在防火期内全天候处于临战状态,对生态公益林区、森林火灾易发区实行严密监控,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野外用火高发期,组织专人在山头、路口和火灾易发地段开展防火检查提醒杜绝火源上山。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应立即组织力量奋力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并及时将火情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对组织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镇纪委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以追究。

 

 

漫水河镇人民政府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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