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职 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负责人:伍奎
办事员:王泽淋、涂文涛
办公电话:18712302456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邮箱:847897289@qq.com
办公地点:磨子潭镇政府对面老村部一楼民政大厅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