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落儿岭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进行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周 毅(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金名盛(人大主席)
程 魁(党委副书记)
何文彬(党委副书记)
刘太原(乡村振兴专员)
刘 银(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双(纪委书记)
杨 成(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朱明芳(宣统委员)
余晓琪(组织委员)
万 蕊(副镇长)
杨 洋(副镇长)
成 员:邓良生(党政办)
万直霞(财政分局)
李 琼(国土分局)
储贻盛(安监所)
吴怀栋(派出所)
储 江(水利水保站)
陈苏闽(经济发展办)
殷 勇(卫计办)
李良栋(农经站)
储晓军(人社所、综治中心)
俞宗波(乡村振兴工作站)
金学文(交通办)
谢福鹏(司法所)
吴支友(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分局)
吕 兵(广播文化站)
罗会丰(林业站)
吴永莉(农业综合服务站)
戚进荣(项目办)
鲍全弟(民政办)
张珊珊(旅游办)
郭慧涛(市场监督管理所)
汪 波(卫生院)
胡 敏(镇中心学校)
王希峰(落儿岭供电所)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由储贻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周 毅同志: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工作。
金名盛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工业及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统计商务、应急管理、消防、地震、科技经济信息化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太子庙村安全生产工作。
程 魁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人才编制、群团、自然资源、规划管理、集镇建设、城管执法、效能建设、文化旅游体育、老干部、五老和关工委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落儿岭村安全生产工作。
何文彬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农业农村、农经、水利水保、河长制、防汛抗旱、卫生计生、市场监管、食品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白云庵村安全生产工作。
刘太原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乡村振兴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刘 银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民生工程、交通、项目、三资管理、乡村振兴、扶贫和移民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古桥畈村安全生产工作。
吴 双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监督执纪、纪律审查、督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烂泥坳村安全生产工作。
杨 成同志: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政法综治、武装、信访维稳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安司法、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依法行政、档案、保密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朱明芳同志: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管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余晓琪同志:协助主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共青团、妇联、老干部、五老和关工委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万 蕊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改革发展、民政、残联、电力、通讯、邮政、教育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管招商引资、统计、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杨 洋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生态环保、招投标、护林防火、林长制、美丽乡村和一谷一带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管规划建设、乡村振兴、项目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党政办负责各类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筹集、调拨和后勤保障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镇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镇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调、监督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
派出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烟花爆竹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水保站负责本镇行政区内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水利工程设施(包括河道、水库、水闸、堤防等)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河道作业、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的安全管理工作。
卫计办、卫生院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和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交通办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农村道路安全监管。
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分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公共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林业站负责本镇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本镇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和防治有害生物入侵工作。
经济发展办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渔船、农民自建房、农产品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办承担各种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对福利单位、福利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中心校负责本区域内各教育单位和全体师生在校活动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生态办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调查处理,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旅游办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各旅游景区及在建旅游景区、宾馆、农家乐、大别山人家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宣传办负责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项目办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电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供电及电力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各村、镇直其他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落儿岭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